2023年度“電力援疆”工作順利開啟。日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與相關援疆省市以及疆內相關援疆企業早協商、早溝通,挖掘外送潛力,優化疆內電源配置,順利啟動“電力援疆”電量外送政府間合作工作,并與上海、重慶、浙江、江蘇等11個援疆省市簽訂了《2023年電力援疆政府間合作框架協議》。
2023年度“電力援疆”外送電量疆內上網電價按照“基準價+浮動價”模式確定,上網電價加上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各分部和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各環節輸電價格和輸電損耗作為受電方掛牌形式成交電價。該價格模式的啟動不僅最大限度減少價格變動對疆內發電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同時獲得相關援疆省市的認可。
下一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按照“電力援疆”激勵工作方案,協調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新疆電力交易中心和電力生產企業,按照協議相關要求完成2023年度“電力援疆”協議電量外送工作,進一步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提高疆內火電機組利用率,有效填補對口援疆省市電力需求缺口。
“電力援疆”是我國產業援疆政策落地的具體措施之一。隨著“疆電外送”的通道逐步增多,新疆富余能源能夠輸送出去,助力了新疆經濟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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