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新增裝機和大量的退役組件,正成為我國風電、光伏產業的一體兩面。
8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于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到2025年,集中式風電場、光伏發電站退役設備處理責任機制基本建立,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相關標準規范進一步完善,資源循環利用關鍵技術取得突破。到2030年,風電、光伏設備全流程循環利用技術體系基本成熟,資源循環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資源循環利用能力與退役規模有效匹配,標準規范更加完善,風電、光伏產業資源循環利用水平顯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產業集聚區。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王衛權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相比于光伏組件,退役風機的回收問題更為緊迫。他進一步解釋道,風電機組葉片的壽命一般為20~25年,我國從2000年左右開始大規模地推進風電發展,這意味著將有大量的風電機組葉片面臨退役。而按照光伏組件壽命計算,約到2030年我國才開始有規模組件報廢量。
光伏電站尚未大規模退役
中國物資再生協會風光設備循環利用專業委員會發布的《2022中國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產業發展報告》預計,到“十四五”末,中國將迎來第一批大規模退役風電機組,屆時運行時長超過20年的老舊風電場規模將超過120萬千瓦。到“十五五”末期,年退役風機規模將達到1000萬千瓦左右;2030~2040年間,累計退役風機規模將達到2.5億千瓦。
對于光伏組件,零碳研究院階段性預測,截至2030年達到140萬噸、產值規模達到130億元,截至2040年2000萬噸、產值規模1500億元。
王衛權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實際上光伏電站大規模退役的時間還沒到”。
“市面上出現光伏退役潮提前到來觀點的原因,是來自于提前退役的光伏組件。我國早期建設的光伏電站技術不成熟、產量質量參差不齊,不少光伏組件達不到退役期就提前被淘汰,更換成高效組件,提高經濟性”。王衛權說。
目前,中國風電、光伏設備回收市場仍處于初期階段。風機、光伏回收技術水平的參差不齊,對環境也會造成直接影響。
王衛權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第一,影響土地,比如植被的生長。風電、光伏發電需要大量土地,所以風機、光伏拆解以后,需要把原來的土地恢復。第二,拆解、回收過程中,會產生環境污染。比如風機中的機油、潤滑油等,如果不注意落入土壤,會對土壤產生污染;光伏組件含重金屬,逐漸滲漏至土壤中,進而會對地下水、植被、動物造成危害和污染。并且焚燒處理中也會產生大量粉塵、有毒氣體,影響人的呼吸系統。第三,填埋丟棄的風電光伏退役設備,會占用大量土地,這也屬于環境污染行為。”
缺少規范的責任劃分政策
市場前景光明、減碳目標迫切,風機、光伏組件回收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商業模式的不成熟,讓組件回收成本居高不下。
中國綠色供應鏈聯盟光伏專委會回收產業發展合作中心副秘書長劉莉敏,在對光伏行業龍頭企業進行調研時發現,回收一塊標準尺寸的組件總收益是56元,但是成本是75元,回收一塊就賠19元。
談及影響設備制造企業主動提供回收服務積極性因素時,王衛權也認為,商業模式不成熟,是影響因素之一,“沒錢可賺,企業的積極性自然也不高”。
“另外,除了還存在技術瓶頸,更重要的原因是,產業鏈相關方面的責任和義務沒有劃分清楚。到底是風電場、光伏電站的業主負責回收?還是設備制造商回收?還是其他角色(負責)?”王衛權說。
我國有完善的針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的政策體系,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但尚未將廢棄光伏組件納入其中。
所謂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是指生產者應承擔的責任不僅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之中,而且還要延伸到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特別是廢棄后的回收和處置。
“業內或者部分專家,希望把生產者責任延伸制也放在風電、光伏領域。”王衛權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一制度若要嘗試,會涉及很多問題。風電、光伏屬于新興產業,不論風電廠、生產制造企業,還是風機、光伏領域,產業鏈相關方其實并沒有預留回收所需資金”。
“像風機生產商,它算賬考慮到了維修成本、凈利潤等;電站投資企業考慮一度電能賺多少錢,需要投多少錢,20年內能賺多少錢,但它們都沒想到,20年以后還要再投一筆錢,用來回收、處理。”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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