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原重工”或“公司”)發布《關于重大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告披露,太原重工因合同糾紛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判令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拉彈泡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彈泡公司”)等被告共同償還公司欠款144,406.97萬元及自2019年5月1日至實際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截至2022年5月1日暫合計145,803.10萬元。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22)晉01民初50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主要內容如下:
1.被告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拉彈泡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140,372.57萬元及利息;
2.被告黑龍江瑞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黑龍江德風投資有限公司、大慶龍江風電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省天怡投資有限公司、安達市老虎崗風電場有限公司分別對本判決第一項確定的款項在《民事判決書》裁定的范圍內承擔各自的連帶責任;
3.駁回原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據了解,2012年,太原重工與拉彈泡公司合作建設“黑龍江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拉彈泡300MW風電項目”,太原重工提供項目資金和設備,但拉彈泡公司未履約還款。太原重工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于2022年6月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判令拉彈泡公司償還全部欠款及利息合計145,803.10萬元。拉彈泡公司以太原重工在拉彈泡項目中存在延期為由,向公司另行提起的訴訟,與公司的訴訟請求(要求拉彈泡公司償還欠款)屬于同一法律關系。
太原重工表示,目前案件所處階段為一審判決,最終判決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尚不能確定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
來源:龍船風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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