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就《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該文件:
1)2021 年,安徽省此次共安排6GW保障性規模。其中,光伏4GW,風電2GW,分兩次進行配置。
2020年底前已核準且在核準有效期內的風電項目、2019 年和2020年平價風電光伏項目,以及競價光伏項目等存量項目, 直接納入保障性并網項目范圍。
2)光伏項目:2021 年用于進行競爭性配置的規模為400 萬千瓦,第一次競爭性配置 150 萬千瓦,第二次競爭性配置 250 萬千瓦。
3)風電項目:2021 年用于進行競爭性配置的并網規模 100 萬千瓦,全部 用于第二次競爭性配置。
4)光伏項目:單個申報項目規模原則上不超過 20 萬千瓦。單個一級集團公司第一次獲得的并網規模不超過該次競爭性配置規模的 20%,兩次累加獲得的并網規模不超過總規模的20%。
5)關于并網時間
申報項目應于2022年底前并網發電,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網。
對于保障性規模,競爭性配置中未要求競電價、配置儲能項為45分,要求1小時、6000次。
對于市場化規模,要求配置儲能,且不得采用動力電池梯級利用方式新建儲能項目。
詳細的評分細則可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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