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朱妍報道:2020年12月30日,生態環境部印發《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下稱《方案》),并在此基礎上匯總形成《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下稱《名單》),標志著全國碳市場建設邁出關鍵一步。
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碳排放配額是指重點排放單位擁有的發電機組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限額,包括化石燃料消費產生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和凈購入電力所產生的間接二氧化碳排放。根據《方案》,發電行業及其他行業自備電廠,2013-2019年任一年排放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及以上的企業,即納入2019-2020年重點排放單位名單,折合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據此,《名單》首批納入2225家重點排放單位,要求1月29日前完成配額預分配工作。
《方案》提出,先由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核定省級行政區域配額總量,再進行總量加總,最終確定全國配額總量。目前,對2019-2020年配額實行全部免費分配,采用基準法核算重點排放單位所擁有機組的配額量,配額量為其所擁有各類機組配額量的總和。
記者了解到,生態環境部正在推進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的行動方案,其中加快建設碳交易市場是重點內容。全國碳市場以試點為基礎,自2013年7個試點碳市場啟動以來,現已成長為配額成交量規模全球第二大的碳市場。截至2020年8月末,試點碳市場配額累計成交量為4.06億噸,累計成交額約92.8億元,共有2837家重點排放單位、1082家非履約機構和11169個自然人參與交易。
據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表示,“十二五”是試點先行,“十三五”是為全國碳市場打基礎,“十四五”是我國碳市場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時期。“我們將實現從試點先行到建立全國統一市場、從單一行業突破到多行業納入、從啟動交易到持續平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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