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計劃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
□ 鐘 和
氣候變化是對人類社會持續生存的主要威脅之一,減少碳排放已經成為國際社會普遍關心的重大全球性問題。
根據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所作解釋,所謂碳中和是指:在規定時期內人為二氧化碳移除與全球范圍人為二氧化碳排放相抵。《巴黎協定》確定,21世紀末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上升幅度要控制在2℃之內,若要實現此目標,全球須在2065年~2070年實現碳中和。
多數國家短時間內仍難以完全擺脫借助碳排放發展生產力的束縛,然而在關乎全人類生存大計的挑戰面前,多個國家拿出擔當與魄力,確定碳中和目標實現時間表,彰顯了減排決心。
中國于去年9月提出,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意味著中國作為最大發展中國家,必須在未來40年內完成從碳排放峰值到碳中和的轉型,減排量遠超早已到達碳排放峰值并擁有50年~70年碳中和過渡期的發達國家,減排力度前所未有,決心可見一斑。
此后,日本、韓國等相繼公布本國的碳中和目標實現時間表。據統計,目前,全球共有38個經濟體正式提出了本國碳中和目標實現時間表。
大部分國家均計劃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包括歐盟、美國、法國、英國、葡萄牙、瑞士、智利、日本、韓國、南非等27個國家和地區。少數國家計劃更早實現碳中和。其中,烏拉圭和馬爾代夫為2030年、芬蘭為2035年、冰島和奧地利為2040年、瑞典為2045年。巴西和烏克蘭則與中國一樣為2060年。值得注意的是,不丹已經實現碳中和,新加坡僅提出21世紀下半葉而未明確具體年份。
此外,各個國家根據自身國情提出具體實現時間的方式亦有不同。中國、日本、韓國等以政策宣示公布具體時間,歐盟、新加坡、哥斯達黎加等選擇提交協定于聯合國,而法國、德國、西班牙等則是通過法律規定來確定。
同時,世界范圍內減少碳排放的行動如火如荼地展開,部分國家率先提出碳中和目標實現時間表,成為低碳綠色轉型的先行者,而在這些國家中也同樣存在帶領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挑戰的引領者。碳中和這一全球任務,也是各國展現國際領導力與綜合國力的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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