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5月份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委新聞發言人金賢東出席發布會,介紹了發用電和投資項目審批核準、中歐班列運行、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營商環境評價、中國品牌日活動等有關情況,并就媒體關注的民間投資、海南自貿港建設、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進展、中澳投資貿易合作、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工程、鋼鐵去產能“回頭看”、營商環境評價排名、大宗商品價格形勢、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促消費政策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新華社記者在此間提問,4月30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要促進制造業投資和民間投資盡快恢復,請問下一步在促進民間投資、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方面將有哪些考慮和舉措?
金賢東就此問題回復稱: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對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意義重大。國家發展改革委作為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牽頭部門,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要求,強化政策實施,使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具體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方面,拓寬民營企業投資空間。一是進一步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用好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長效機制。二是規范有序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帶動作用,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市政、交通、生態環境、社會事業等補短板領域建設。三是進一步完善混改政策,加快推動混改試點落地,以更大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深入落實交通基礎設施、環保、鮮活農產品流通等領域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具體舉措,著力降低民營企業市場準入門檻。
第二方面,加大融資支持力度。一是持續支持民營企業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幫助民營企業渡過難關。二是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發行債券,加大“信易貸”模式推廣力度,著力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題。三是穩妥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有效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吸引各類資金參與,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
第三方面,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戰略。一是加強與重點國家和地區工商領域社會團體及其駐華機構的交流合作,進一步完善相關支持政策,繼續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二是支持民營企業以需求為導向,積極投資建設集中式或分布式新能源、大容量儲能設施,開展“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項目建設,通過規模化商用推動關鍵技術性能大幅提升、成本顯著下降,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發揮重要作用。
第四方面,做好民營經濟發展示范工作。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結合開展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有關工作,開展民營經濟示范城市相關工作,從工作推動、政策落實、整體效果等方面,對促進全國民營經濟發展發揮引導示范效應。
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發揮好牽頭作用,持續完善工作機制,建立臺賬制度,推動相關部門在大幅放寬社會事業和金融服務業等市場準入、破除招投標隱性壁壘、健全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體系、建立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建立民營經濟統計制度等重點領域,出臺精準政策文件,突出政策落實剛性,確保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上海證券報記者在此間提問,碳達峰碳中和是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發改委擔負著制定相關頂層設計的重要任務,請問這項工作現在的進展如何?
金賢東就此問題回答稱,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著眼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向世界作出的莊嚴承諾。社會各方面高度關注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進展情況。這里,簡要介紹有關工作進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頂層設計文件制定,認真研究各行業各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政策措施。目前,正在抓緊編制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研究制定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建筑、交通等行業和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積極謀劃綠色低碳科技攻關、碳匯能力鞏固提升等保障方案,進一步明確碳達峰、碳中和的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根據中央決策部署要求,按照整體部署、系統推進、分類施策、重點突破的原則,加快構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深入推進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加快實現生產和生活方式綠色變革,推動2030年前全國碳達峰目標如期實現。
金賢東在會上同時通報了今年的電力運行情況。從發電看,1—4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發電量同比增長16.8%,比2019年1—4月份增長10.9%,兩年平均增長5.3%。其中,火電、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發電同比分別增長18.9%、1.1%、14.9%、28.2%和7.6%。4月份,發電量同比增長11.0%,比2019年4月份增長11.3%,兩年平均增長5.5%。
從用電看,今年1—4月全國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19.1%,比2019年1—4月份增長14.6%,兩年平均增長7.0%。其中,一產、二產、三產和居民生活用電量同比分別增長23.8%、20.7%、29.0%和3.8%。分地區看,全國11個省(區、市)用電增速超過20%,其中西藏、湖北增速超過30%。4月份,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13.2%,比2019年4月份增長15.0%,兩年平均增長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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