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10月26日發布。行動方案要求,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十五五”期間,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來源。
行動方案提出,因地制宜開發水電。積極推進水電基地建設,推動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雅礱江中游、黃河上游等已納入規劃、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水電項目開工建設,推進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推動小水電綠色發展。推動西南地區水電與風電、太陽能發電協同互補。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探索建立水能資源開發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分別新增水電裝機容量4000萬千瓦左右,西南地區以水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體系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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