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固廢網獲悉,5月6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印發《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體系,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發改環資〔2021〕1298號)要求,我辦制定了《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
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積極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推動“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更大成效,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發改環資〔2021〕1298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法治化軌道,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替代產品,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產、流通、使用、回收和利用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深入推進塑料污染治理,打造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標志性工程。
二、主要目標與任務
(一)健全塑料污染治理法規政策體系
主要目標: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蓋全面、路線合理、措施得當的塑料污染治理法規政策體系,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模式基本形成。
1.完善法規制度體系
依據禁塑工作評估結果,修訂《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司法廳;完成時間:2024年)
加強禁塑執法制度建設,在港口物流、電子商務、郵政快遞、旅游景區、商場、餐飲等重點行業推行行業主管部門監督,公安、交通、商務、郵政、旅游、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聯合執法制度。(牽頭單位:省禁塑辦;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司法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省旅文廳、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2年)
2.動態調整優化禁塑名錄
開展全省塑料污染源及污染路徑調查研究,建立塑料污染源調查機制,掌握不同行業、地區污染源及廢棄物類別、數量和分布,將向環境排放量大和風險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逐步納入禁塑名錄。(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完成時間:2025年)
3.完善塑料污染治理標準支撐體系
有序推進生物質產品、一次性塑料制品循環替代品、回收處置等地方標準制定;進一步完善生物降解塑料地方標準體系。(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生態環境廳;完成時間:2025年)
(二)積極推動塑料生產和使用源頭減量
主要目標:到2025年,商場、超市、醫院、農貿市場、酒店、公共機構等重點場所和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大幅減少,零售、電子商務、外賣、快遞等領域塑料包裝減量和替代制度進一步健全,替代品技術、產業鏈和供應鏈進一步完善。
4.推動綠色包裝全鏈示范工程
(1)研究綠色包裝頂層制度設計,明確綠色包裝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配套政策等。開展綠色包裝試點示范,推進綠色包裝檢測和認證。(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完成時間:2022年)
(2)健全快遞包裝綠色治理體系。引導省內郵政快遞企業使用可循環集裝袋和可循環包裝箱,支持主要品牌快遞企業將海口、三亞納入全國可循環快遞包裝規模化應用試點范圍。(牽頭單位:省郵政管理局;責任單位:海口、三亞市政府;完成時間:2022年)
5.全面推進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減量
(1)宣貫實施商務部《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辦法(試行)》,督促指導商品零售、電子商務、外賣企業等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入駐商品零售場所的商戶簽署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自律承諾書;建立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信息的定期收集和上報機制。(牽頭單位: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2年)
(2)指導省內電子商務、外賣等平臺企業和快遞企業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方案,省內電商快遞不再二次包裝率達95%。(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牽頭;完成時間:2023年)
(3)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嚴格執行《海南省公共機構禁塑行為規范》,落實塑料消耗減量。(省機關事務局、省國資委按職責牽頭,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4)推行會展業綠色辦會,減少展會期間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展臺可循環材料利用率達60%。(牽頭單位: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5年)
6.科學穩妥推廣塑料替代產品
(1)以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為導向,研發推廣性能達標、綠色環保、經濟適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品。(牽頭單位:省禁塑辦;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時間:長期)
(2)支持高校、科研機構開展竹木制品、紙制品、植物纖維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全生命周期環境影響評估研究,評估替代品全生命周期生態環境效益。(牽頭單位:省禁塑辦,配合單位:省科技廳;完成時間:長期)
(3)鼓勵循環、回收和生物降解塑料等塑料污染治理新技術在我省成果轉化。加強政策引導,優化產業布局,生物降解塑料產業向上游延伸,形成完整產業鏈。(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相關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4)制定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實施方案,累計示范應用全生物降解地膜20000畝以上。(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相關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5年)
(三)加快推進塑料廢棄物規范回收利用和處置
主要目標: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基本完善,垃圾分類與資源化回收體系進一步融合,農業塑料投入品進一步減量和替代。
7.加強塑料廢棄物規范回收和清運
全省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新建生活垃圾轉運站12座,新增轉運能力800噸/日以上,采用先進壓縮等技術提高轉運效率。(牽頭單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相關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2年)
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覆蓋95%以上鄉鎮、社區、行政村,推進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與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融合。廢塑料主要品種回收率達85%以上。建成再生資源集散中心6個。(省商務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職責牽頭;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5年)
8.加大塑料廢棄物無害化處置
有序推動焚燒處理設施擴能提質,提高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經濟性。加大生活垃圾填埋場治理修復力度,防止現有填埋場塑料垃圾泄露。(牽頭單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5年)
9.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企業監管
建立全省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企業清單,開展年度全省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統計。(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牽頭;完成時間:長期)
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企業污染物排放監管,堅決打擊回收利用洋垃圾和污染物排放長期不達標的塑料回收利用企業。(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相關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10.建立完善農村塑料廢棄物收運處置體系
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深入實施農膜回收行動,農膜回收率達到85%。加強灌溉器具、秧盤、農藥化肥包裝、漁網漁具等農漁塑料投入品廢棄物回收利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90%。探索建立農業投入品廢棄物回收獎勵制度。(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鄉村振興局、省供銷合作聯社按職責牽頭;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5年)
(四)大力開展重點區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主要目標:重點水域、重點旅游景區、農村地區的歷史遺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環境排放問題得到有效控制。
11.加強江河湖海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1)落實河湖長責任制,建立江河湖岸灘管理范圍內塑料垃圾常態化清理機制,重點河湖流域岸灘范圍內歷史遺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省水務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職責牽頭;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2)基本建立海上環衛制度,利用先進技術追蹤近海海漂垃圾,指導環衛隊伍在近海海域精準治理,保持重點濱海區域無明顯塑料垃圾。(牽頭單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沿海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3年)
(3)建立海灘志愿清理工作機制,每年組織志愿者開展凈灘活動1000人次以上。(牽頭單位:共青團海南省委;責任單位:沿海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5年)
(4)組織開展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機理、監測、防治技術等相關研究。動態監測評估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狀況。(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完成時間:2025年)
(5)航運、港口企業落實船舶生活垃圾收集、接收、轉運、處置主體責任,依法打擊船舶垃圾違規排放的行為。完善船舶生活垃圾“船-港-城”全過程銜接和協作。開展漁船垃圾回收獎勵試點。(海南海事局、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牽頭;責任單位:相關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5年)
12.深化旅游景區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建立健全旅游景區生活垃圾清理常態化管理機制,將旅游景區塑料垃圾清理及禁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情況情況納入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標準體系和各市縣禁塑工作評估考核范圍。(牽頭單位: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配合單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相關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2年)
13.深入開展農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推動村莊清潔行動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通過“三要三不要”、“門前三包”等制度明確村民責任,結合風俗習慣、重要節日等組織村民清潔村莊環境,實現歷史遺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鄉村振興局按職責牽頭;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3年)
(五)強化監督執法和宣傳引導
主要目標:強化監管執法力度,落實生產、運輸、銷售、儲存和使用全過程責任主體監管職責。加強政策法規普及,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塑料污染治理輿論氛圍。
14.嚴格監督執法
(1)嚴格落實禁止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禁塑名錄內塑料制品政策,依法查處可降解塑料虛標、偽標等行為。(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司法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將禁塑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牽頭單位: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完成時間:2023年)
(2)加強海峽通道、郵政快遞業、電商平臺管控,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和跨省協同工作機制。(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共同牽頭;責任單位:相關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2年)
推動運輸領域違法行為人、車、貨查處。(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牽頭;完成時間:長期)
(3)完善禁塑工作管理平臺功能,實現禁塑工作管理平臺與省市場監督執法平臺信息對接,利用信息化技術,加強執法、監督、舉報、替代品生產銷售等信息在平臺的統一管理。(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時間:2022年)
15.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教育
(1)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深入宣傳禁塑政策,加強青少年教育,引導公眾養成綠色消費習慣。(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責任單位:省禁塑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2)全面實施《海南省禁塑宣傳大行動實施方案》,廣泛深入開展禁塑科普、志愿活動、禁塑進校園、進社區等社會宣傳,在不同領域、不同群體樹立禁塑示范典型,加強禁塑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牽頭單位:省禁塑辦;責任單位:省禁塑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3)形成執法行動與媒體聯動機制,加大執法案件曝光力度,提升執法行動影響力和震懾力。(省委宣傳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司法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共同牽頭;完成時間;長期)
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新聞發布機制,及時向社會通報工作進展。(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禁塑辦;完成時間;長期)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落實部門責任。省禁塑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協調、調度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要點,明確和細化責任分工,開展評估考核,及時總結分析工作進展,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省禁塑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各項任務落實,指導各市縣相關單位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加強屬地管理,壓實地方責任。各市縣進一步完善禁塑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市縣禁塑辦發揮好統籌調度作用,明確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制定各行業、各領域工作制度,及時上報工作信息,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本地區塑料污染治理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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