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5月10日--5月12日(3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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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號昌吉州生態環境局
郵 編:831100
序號:1
項目名稱:昌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配套爐渣綜合利用項目
建設地點:新疆昌吉市廟兒溝鄉和諧二村(昌吉市生活垃圾城北填埋場西南側900m)
建設單位:昌吉市明亮華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新疆綠境天宸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項目總投資5009.8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60萬元。項目總占地面積為20010m2。建設內容:全封閉廠房1間,(廠房內建爐渣處理生產設備1套、環保制磚設備1套、爐渣堆放區、尾砂堆放區、循環水池);庫房1間;環保磚堆場;消防水池;配電室;辦公樓1座;門衛室1間。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廢氣影響環保措施及廢氣排放執行標準
運營期項目產生廢氣污染物主要為顆粒物,對爐渣篩分及一級破碎工序采用“集氣罩+布袋除塵器+15m高煙囪”處理;有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表2有組織廢氣排放限值要求。此外,對爐渣上料工序、制磚上料工序、爐渣水泥等原材料裝卸工序、制磚攪拌工序采取全封閉廠房、灑水降塵、出入車輛沖洗等措施以降低無組織顆粒物排放;廠區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平臺、對廠區道路不定時灑水降塵。廠界無組織粉塵執行《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表3無組織廢氣限值要求
(二)廢水影響環保措施及廢水排放執行標準
本項目生產工藝廢水經三級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水質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中綠化用水要求,冬儲夏灌。
(三)噪聲影響環保措施及噪聲排放執行標準
對廠內噪聲源采取隔聲降噪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
(四)固廢影響環保措施及固廢排放執行標準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分揀出的未燃盡垃圾、金屬渣、跳汰廢渣、除塵器收集灰塵、循環水池沉渣、生活垃圾及機器檢修時產生的廢機油。未燃盡垃圾及廠內生活垃圾送至昌吉市城北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金屬渣和跳汰廢渣回收后外售,除塵器收集灰塵和循環水池沉渣回用于制磚工序;機器檢修時產生的廢機油屬于危險廢物,由具有危廢處置資質的設備廠家檢修后立即帶走處置,不在廠區存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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