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一直是首府生態環境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市生態環境局共出動執法人員2420余人次、無人機360余架次,重點對黃河干流和大黑河、小黑河、渾河等支流進行了巡查,按照“邊查邊改”的要求,對巡查發現的問題,同步開展整改工作。與此同時,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每季度對黃河蒲灘拐水源保護區、哈拉沁水庫水源保護區開展一次現場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遺漏、新產生、整治未到位或者死灰復燃和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違法新建排污口、非法排污或從事可能污染水體的活動等環境違法問題。
為做好危廢、固廢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開展了全市范圍內固體廢物傾倒排查整治工作。針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屬地政府及時進行清理。2021年生態環境部共反饋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問題兩批次16個整改問題。截至目前,第一批反饋的14個整改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第二批反饋的2個整改問題已完成清理整治,正在銷號階段。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涉危涉重企業及黃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公里范圍內工礦企業、尾礦庫、固廢堆場、礦山排土場和生活污染源進行幫扶指導反饋整改問題12項(其中限期整改問題9項,立行立改問題3項),截至目前,12項整改任務已全部完成整改。
為加強醫療廢物監管,2021年,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及各大隊執法人員不斷加強醫療廢棄物分類收集、分類貯存、分類轉運的全過程監督管理。針對疫情期間的涉疫垃圾,不斷加大對各新冠肺炎定點醫院、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核酸檢測點及核酸檢測實驗室核酸檢測各環節產生的醫療廢物、留觀酒店及涉疫小區產生的涉疫垃圾等醫療廢物收集、暫存、轉運等全流程的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對管理制度、臺賬記錄、標識標志、轉運聯單等進行重點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和指導醫療機構積極整改,切實保障醫療廢物及時收集、規范貯存、安全轉運,實現了醫療廢物全過程信息化閉環管理。
開展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整治、破壞草原林草專項整治行動、ODS專項執法檢查、輻射安全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自動監測專項執法檢查等一項項整治行動,2021年,全市生態環境系統立案查處生態環境違法案件379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329份,罰款金額3883.936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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