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審議,龍巖市生態環境局擬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審批意見,現依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歡迎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
序號:
項目名稱:龍巖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變更
建設地點:龍巖市新羅區鐵山鎮林邦村洋坑(固體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內)
建設單位:龍巖龍津河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環評機構:福建省金皇環??萍加邢薰?/p>
項目概況:2020年龍巖龍津河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金皇環??萍加邢薰揪幹仆瓿伞洱垘r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取得了我局批復(龍環審[2020]386號)。在實際建設過程中,由于項目當前選址地塊需征拆第一垃圾焚燒發電廠現有滲濾液處理站,項目建設將影響第一垃圾焚燒發電廠正常運轉,考慮當前垃圾焚燒與污泥干化協同處置技術已相對成熟,為減小項目建設對現有垃圾處理設施的影響,同時,也有利于土地集約利用、節約投資成本,現該公司擬將第二垃圾焚燒發電廠選址調整變更至東側約200m的原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項目地塊,同時優化垃圾焚燒發電廠生產工藝,采用先進技術,實現垃圾焚燒與污泥干化協同處置,新增一條80t/d污泥干化系統。變更后項目位置仍位于固廢園區范圍內,生產規模為處理生活垃圾600t/d,內含干化污泥入爐量40t/d,即建設2×300t/d垃圾焚燒爐,配1×12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發電機功率為1×15MW),同時配套一條80t/d污泥干化系統。因項目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動,故建設單位委托福建省金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龍巖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我局重新審批。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擬不予批準的原因):
1、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排水系統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體制。
①生產廢水(不含污泥干化系統冷凝廢水)依托焚燒發電廠西南側配套建設的垃圾滲濾液處理廠處理,采用“厭氧UASB+加強型MBR(兩級A/O+UF)+NF+RO(預留)”工藝,設計處理規模300t/d,尾水排放pH、CODcr、BOD5、SS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色度、總氮、氨氮、總磷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B等級標準,第一類污染物(總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達到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表2中的排放濃度限值要求后,經管道送到龍巖市鐵山污水處理廠處理,濃縮液回噴到垃圾貯坑進入焚燒爐進行焚燒處置。
②污泥干化系統尾氣冷凝器產生的冷凝廢水經集中收集后匯入廢氣冷凝水集水箱,排入固廢園區龍巖市固體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污水處理工程處置,最終送至龍巖市鐵山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
③生活垃圾焚燒廠生活污水經廠區內化糞池處理達標后進入龍巖市鐵山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
④建設單位擬建總有效容積2074m3的應急事故池(由800m3垃圾滲濾液應急池+200m3污泥廢水應急池+324m3消防廢水池+750m3初期雨水池組成)以滿足事故廢水收集要求。
2、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2臺焚燒爐各設1套煙氣凈化系統,采用“SNCR+PNCR+旋轉噴霧半干法脫酸+消石灰干法脫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塵器”串聯的煙氣凈化工藝處理后分別經100m高排氣煙囪達標后排放,2根集束式排氣煙囪共由一座鋼筋砼矩形壁板外套支承;垃圾貯坑臭氣采用全封閉負壓抽風,垃圾卸料大廳也為密閉式布置。焚燒爐正常運行時,垃圾貯坑內含有臭氣的空氣被焚燒爐一次風機從垃圾貯坑上部的吸風口吸出,作為燃燒空氣從爐排底部的渣斗送入焚燒爐焚燒處置,以控制臭味對廠區周圍的污染;污泥干化車間垃圾坑負壓全封閉,抽氣送至垃圾儲坑進入焚燒爐燃燒。水泥筒倉、飛灰儲灰倉及石灰儲倉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達標排放。生活垃圾焚燒爐廢氣及飛灰倉顆粒物排放執行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執行GB14554-19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二級標準,垃圾焚燒爐煙囪高度要求須達到表 2.6.9中要求,其他顆粒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的二級標準。
3、聲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采取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局、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綠化降噪等措施進行噪聲治理。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垃圾焚燒后產生的爐渣外委有資質單位進行綜合利用;飛灰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或經固化穩定化處理后定期送往固廢中心配套固化飛灰填埋場處置;活性炭廢包裝袋、廢活性炭、生活垃圾、廢棄的含油抺布、勞保用品以及員工辦公、生活過程中產生的生活垃圾送焚燒爐焚燒處理;事故排風除臭系統的廢活性炭、廢離子交換樹脂、除塵器廢布袋、廢機油、廢巖棉、實驗室廢液等危險廢物,送有資質單位集中處置。
5、對項目場地采取分區防滲措施,對報告書中所列的重點污染防滲區應采取嚴格有效的防滲措施,將污染物進入地下水環境的風險降到最低,重點防滲區主要包括主廠房內的卸料大廳、垃圾貯坑、污泥干化車間、飛灰固化車間及養護棚等構筑物和輸送污水的管道、管溝、危險廢物暫存間等。
6、污染物總量控制:SO2≤43.2t/a,NOx≤129.6t/a,COD≤ 2.95t/a,NH3-N≤ 0.39t/a。
7、本項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為廠界外300m,建議在本項目在防護距離內不得建設居民區、學校、醫院、行政辦公和科研、食品加工等敏感目標,不得種植果樹、茶葉、蔬菜等食用的農作物、經濟作物等,不宜作為無污染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基地,并采取園林綠化等緩解環境影響的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保承諾(鏈接)
備注
一、公示時間: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5個工作日)
二、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三、聯系方式
電話:0597-2293568、2293569(傳真)
電子郵箱:jdk2293569@163.com
通訊地址:龍巖市商務運營中心L幢供銷大廈13樓龍巖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科
郵政編碼: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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