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西新電力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廣西桂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各相關垃圾焚燒發電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80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關于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垃圾處理量核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價格〔2018〕90號)有關規定,經對區內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并請相關部門協助核實,現將2021年上網電量核定情況函告如下:
一、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上網電量詳見附件。
二、核定的垃圾焚燒發電上網電量按照國家垃圾焚燒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執行,其余上網電量按照我區同期燃煤發電基準上網電價執行。
此函。
附件:廣西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上網電量核定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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