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向社會公開了2022年第一、二季度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環境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情況。記者梳理后發現,這是生態環境部自2020年起按季度統計并向社會公開全國焚燒廠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處罰情況以來,首次對免予處罰情況單獨進行公開。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可能被免予處罰
公開信息顯示,此次免予處罰的兩家企業,分別為北京京環綠谷環境管理有限公司(平谷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山西省忻州市潔晉發電有限公司。
“鑒于該焚燒廠受疫情影響且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
“該行為違法輕微并及時改正,忻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其環境違法行為免予處罰。”
從上述兩家企業被免予處罰的情況可以看出,兩家企業均屬于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
其中,平谷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存在因新冠肺炎疫情配件無法配送并難以維修,且承擔冬奧會、冬殘奧會期間垃圾處理任務無法停運等情況。
今年4月18日,忻州市潔晉發電有限公司被檢測出一氧化碳排放日均值超標0.004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山西省生態環境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試行)》規定,這一行為違法輕微并及時改正,忻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其環境違法行為免予處罰。
據不完全統計,自2020年起,生態環境部共對29家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公開,多家焚燒發電廠被點名,分別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標、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等問題。
其中,大多數企業因為相關違法行為被處理處罰。不過,共有12家企業被免予處罰。
違法輕微并及時改正;受疫情影響且超標情節輕微;環境違法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
從免予處罰通報可以看出,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在確定對企業的違法行為是否免予處罰時,環境違法行為的持續時間,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的態度和環境違法行為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程度,被充分考慮在內。
不少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受到處罰
垃圾焚燒發電行業自動監測數據用于環境執法,是“互聯網+執法”的重要實踐,是提升執法效能的重要手段,能有效促進環境執法全過程的精準化、科學化、規范化。
從違法行為來看,被定義為“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大多數情況下,其處罰相對較重,處罰金額均在10萬元以上;被定義為“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違法行為處罰則相對較輕,處罰金額在10萬元以下或被免予行政處罰。
結合免予處罰情況可以看出,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在進行處罰裁量時,均考慮案件客觀實際情況,確定違法行為的性質后,再對其進行處罰。對于企業通過主觀故意逃避監管等行為,予以堅決處罰。
生態環境部指出,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將持續推動焚燒發電廠健康發展,將進一步加強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管理,促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堅持推進完善“裝、樹、聯”工作
垃圾焚燒發電是國際上處理垃圾的重要手段,國家發改委近日召開的專題新聞發布會顯示,目前,我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超50%,已成為生活垃圾處理的主要方式。
原環境保護部于2017年提出,全國所有投運的垃圾焚燒發電廠要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裝、樹、聯”任務,即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在廠區門口豎立電子顯示屏公布數據,與環保部門聯網。
2020年6月,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核減環境違法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通知》,明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應依法依規完成“裝、樹、聯”后,方可納入補貼清單范圍。待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向社會公開自動監測數據后,電網企業可撥付補貼資金,并在結算時將未向社會公開自動監測數據期間的補貼資金予以核減。
今年8月,生態環境部編制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現場監督檢查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廠現場監督檢查和幫扶的對象、要素和任務,檢查前的準備,檢查的方法措施,檢查結果報告與分類處理等技術要求。
堅持環保信息公開,讓周邊居民看得見、摸得著、放得下心。為此,生態環境部門開展了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專項整治行動,對環境管理不到位的垃圾焚燒發電廠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行業環境管理水平顯著提升。
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接近100%,比2012年上升24個百分點。同時,各地積極挖掘生活垃圾“資源”屬性,大力提升焚燒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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