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強化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和聯防聯控,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70%。”
“十三五”期間,我國《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圓滿收官,超額實現“十三五”提出的總體目標和量化指標。目前,“十四五”已經拉開帷幕,深入推進治氣攻堅還有哪些問題有待解決?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對此予以關注,并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多管齊下”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十三五”期間,我國大力開展VOCs污染綜合整治,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當前的臭氧(O3)污染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
九三學社中央在《關于進一步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提案》中指出,我國VOCs治理市場準入門檻低,治污設施設備質量良莠不齊,一些低效技術應用仍十分普遍。并且部分末端治理采用吸附、吸收工藝,但長期不更換吸附材料和吸收劑,治理效果不理想。在涉及VOCs排放的行業,尤其是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亟待制定行業排放標準。此外,目前一些基層執法隊伍缺乏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和技術手段,企業自行監測點位設置和采樣方式不夠規范。
為此,九三學社中央建議,首先應進一步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將更多種類的揮發性有機物列入《環境保護稅法》征稅范圍,明確污染當量核算標準和對應稅額。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增加VOCs物種濃度限值。完善VOCs排放標準體系,健全行業監測技術標準。其次是精準施策。通過精細化管控手段,提升企業生產過程全鏈條VOCs綜合去除效率。利用VOCs排放清單和源解析結果,運用走航監測、手工采樣以及溯源分析等手段,確定重點控制的VOCs物質以及物種名錄、行業名錄、排放環節、重點行業清單,提升廢氣收集率、治污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等治污“三率”。第三,強化聯防聯控。根據主體功能區劃分、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劃定區域揮發性有機物防治重點區域,建立重點產業園區污染物在線監測網。
分區設定大氣污染物排放警戒線
全國人大代表銀燕認為,現階段大氣污染治理出現兩個新問題。一是減排的成本越來越高,難度越來越大。二是區域自然條件對空氣質量的影響越來越顯著,空氣質量分區分類治理的需求越來越突出。
銀燕表示,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政策,雖然對空氣質量的現狀和改善情況給予充分關注,但尚缺少對不同地區經濟發展、自然地理條件的綜合考慮。以空氣質量改善為目標的大氣污染治理策略難以體現地區間的經濟和自然條件差異。因此,銀燕建議應該增加下限思維,分區設定大氣污染物排放警戒線。大氣污染物排放警戒線是指在既定空氣質量目標下,本地大氣環境所能容納的最大排放強度。大氣污染物排放警戒線的設定可參考大氣環境資源核算體系,同時結合現實空氣質量狀況綜合制定。
銀燕認為,分區設定大氣污染物排放警戒線,作為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一個有益補充,這有利于因地制宜,選擇更加合理有效的治理方案,既不放任污染,也不造成浪費,且降低反彈風險。各地根據自身情況,在不觸及警戒線的前提下,有序推進空氣質量改善工作,妥善處理大氣污染防治與經濟發展之間的平衡關系。尤其在一些空氣質量現實條件較好的縣級城市,可以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完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標準
2020年6月,生態環境部重新修訂《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全面推行差異化減排措施,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持續開展績效分級。按照指南要求,“未實施績效分級的行業,可由各省(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自行制定統一的績效分級標準,實施差異化減排措施”。
全國人大代表鄭月明指出,實際上,很多地方基本按照國家分級標準在執行,致使一些重點行業未能納入績效分級體系。比如,指南中規定重點行業——“石油化學工業”指的是以石油餾分、天然氣為原料,生產有機化學品、合成樹脂、合成橡膠等的工業企業。事實上,我國烯烴生產除了指南中提到的石腦油、天然氣制烯烴工藝外,還有另外兩種重要路徑:一是甲醇制烯烴(MTO),二是丙烷脫氫制烯烴(PDH)。采用MTO工藝生產烯烴并進行深加工的企業,其性質與石油化工類似,投資強度與石油化工相當,下游產品與石油化工大多數是一樣的,應該列入重點行業或者參照石油化工行業進行績效分級。
為此,鄭月明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對重點行業適用范圍和績效分級標準作進一步梳理,將重點行業尤其是新興產業(如MTO等)納入績效分級體系。
其次,應加強對省(市)制定績效分級標準的指導,使各地分級體系更加科學合理,使重點行業和企業“有類可歸”、“有規可依”。
鄭月明還建議對重點企業減排實施動態監測,給予排放達標尤其是超低排放的工業企業、國家認定的“綠色工廠”企業更寬松的環保政策。合理的績效分級和差異化的減排措施,可實現減排和企業效益雙贏,尤其是對穩定運行要求高的大型連續化生產企業來說,效果更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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