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垃圾發電網獲悉,7月18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簡化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管理方式的通知,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制定標桿上網電價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上網電費和兌付補貼資金,省發展改革委不再逐個批復。詳情如下: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簡化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管理方式的通知
瓊發改價格〔2022〕586號
各市、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各有關企業:
為深入推進價格領域“放管服”改革,簡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效率,經研究,現就進一步簡化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管理方式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制定標桿上網電價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上網電費和兌付補貼資金,省發展改革委不再逐個批復。
二、電網企業于每年3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執行情況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三、執行中如有問題,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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