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水利部日前發布消息稱,江西省小水電清理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南昌召開第七次協調會,同意對江西省4121座小水電站清理整改工作進行銷號,并審議通過了擬聯合上報的《江西省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總結報告(審議稿)》。據悉,此次會議召開標志著江西省小水電清理整改任務目標如期完成,江西成為繼浙江之后全國第二個全面完成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的省份。
公開信息顯示,通過小水電清理整改,江西農村水電站實現了生態安全,位于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51座農村水電站全部解網退出,列入重點監管名錄有生態流量泄放要求的2552座農村水電站改造完成了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并下泄生態流量,修復減脫水河段1306公里。另外,江西省已建農村水電站涉及立項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土地預審、林地征(占)用等共13200余項合法合規性手續全部得到完善。同時, 2020年江西省成功創建19座全國綠色水電示范電站,居全國第三。通過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江西進一步完善了小水電監管制度,健全了監管體系,加強了監督管理,建立長效發展機制,依法依規、科學合理、綠色開發水能資源的轉型發展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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