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電力客戶:
您好!
為進一步規(guī)范、完成銷戶客戶結余電費退費有關工作,懷來縣供電公司即日起開展清退銷戶客戶結余的電費,請銷戶退費名單內未辦理清退手續(xù)的客戶持有限證件及銀行賬號等相關材料到所轄供電所辦理退費手續(xù)。
一、需提交的資料
(一)個人客戶
本人辦理:用電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供與用電人一致的收款賬戶信息(賬戶名稱、銀行卡號、開戶行和開戶行的行號)。
委托他人辦理:需要在提供用電人身份證復印件、收款賬戶信息(賬戶名稱、銀行卡號、開戶行和開戶行的行號)的基礎上,補充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用電人授權委托書。
電表戶名去世或由直系親屬代為辦理:需提供關系證明、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收款賬戶信息(賬戶名稱、銀行卡號和開戶行、開戶行的行號)和銀行卡復印件。
(二)政企客戶
企業(yè)客戶: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明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單位介紹信(辦理事項、辦理人、收款賬戶信息等,需加蓋公章)、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對于已注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企業(yè)客戶需提供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注銷證明及原企業(yè)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業(yè)務辦理委托書。
黨政機關和行政事業(y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明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單位介紹信(辦理事項、辦理人、收款賬戶信息等,需加蓋公章)、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供與用電人一致的收款賬戶信息(賬戶名稱、銀行賬號、開戶行和開戶行的行號)。
收款賬戶名稱與用電人名稱不一致時,需要用電人在介紹信中明確說明不一致的原因、收款人名稱及收款賬戶信息,注明辦理人的授權委托事項和委托范圍。
二、退費辦理時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60個自然日后公告期滿,公告期滿15天即視為公告送達,仍未聯(lián)系屬地供電所進行退費的用戶,超過法定時效,視為放棄主張結余電費債權,屆時供電公司不再受理相關退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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