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印發《青島市氫能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由市級財政連續3年每年出資1億元用于支持園區重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平臺、科研創新孵化器等重點項目建設。
以下為原文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氫能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政辦字〔2023〕60號
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青島市氫能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氫能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
為加快推進氫能產業集聚和高質量發展,全力打造國內一流的氫能產業園區,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培育產業集聚園區。規劃建設青島市氫能產業園(以下簡稱“園區”,位于青島西海岸新區),鼓勵全市氫能產業鏈上下游項目向園區集聚,由市級財政連續3年每年出資1億元用于支持園區重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平臺、科研創新孵化器等重點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
二、強化園區用地保障。合理劃定園區范圍,充分預留發展空間。積極推薦園區內重大產業項目納入省、市級重點項目,對納入省、市級重點項目的,優先保障用地指標。(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
三、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入駐園區氫能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研發機構加大研發投入,推動重大創新成果實現產業化。對年度實際研發投入超過1000萬元(含)且年銷售額1億元(含)以上的企業,按照實際研發投入的30%,累計給予企業最高1200萬元的研發專項補貼;對年度研發投入超過500萬元的研發機構,按照實際研發投入的30%,累計給予研發機構最高1200萬元的研發專項補貼。(責任單位: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
支持園區領軍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協同創新,強化共性技術供給。積極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支持園區企業建設中試平臺、熟化基地等。支持園區企業技術攻關、平臺建設,按現行科技計劃體系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
四、支持企業孵化器建設。對園區氫能領域研發設計、中試集成、測試驗證等產業支撐平臺,鼓勵其建設專業孵化器,面向中小企業開展高水平資源對接、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搭建等專業化服務,孵化器年度實際完成額超過100萬元的,按照不超過其年度服務合同實際完成額的20%,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
五、支持企業集聚發展。對入駐園區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氫能重點企業,租賃自用辦公、研發及生產類用房的,給予最長3年的房租補貼,其中前兩年100%、后一年50%,同一企業累計補貼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補貼期間不得轉租。(責任單位: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
六、支持重大項目落地。對園區內單個投資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達到1億元以上的,根據當年度實際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僅限建筑物及設備投資額),按不超過5‰的比例給予最高50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
七、支持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對園區內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主導產業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獎勵。每上一個檔次獎勵一次,實施晉檔補差。鼓勵以商招商,對引薦單位引進園區的氫能產業鏈上下游項目,由青島西海岸新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認定后,給予引薦單位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
八、支持打造多元化應用場景。依法依規開放青島西海岸新區氫能應用場景,支持園區內企業積極參與。鼓勵氫能關鍵技術和產品在重點行業領域創新應用,現有氫能產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且生產性設備投資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20%,單個企業最高給予15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
九、支持企業引進高端人才。對園區企業高層次人才,在住房、醫療、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支持,對認定為青島西海岸新區頂尖人才和領軍人才的,分別享受100萬元、50萬元生活補貼。(責任單位: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
十、強化基金保障支持。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基金,吸引社會資本、行業骨干企業積極參與,市、區兩級引導基金按照1:1比例配資,加大對園區產業資本的投入力度。(責任單位: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本政策對同一項目按“就高不重復、單項不重復”原則執行。其他相關政策如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對有特殊貢獻的重大戰略性項目,經認定后按照“一事一議”另行專項扶持。
來源:青島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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