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組織開展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組織開展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
《通知》對綠色燃料的界定、滿足試點項目的要求,以及政策支持方面做出規定,并提出積極推動將相關綠色液體燃料納入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機制,加快實現生態價值。
《通知》明確,綠色液體燃料是以生物柴油、可持續航煤、生物燃料乙醇、可再生甲醇、可再生氨等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
申報試點項目應具備技術先進性,所采用的技術路線、工程裝備需達到業內先進水平,在突破技術瓶頸、提升裝備水平、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單體規模、促進綠色發展等方面具有顯著優勢。
《通知》指出,開展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是貫徹新發展理念、促進能源綠色轉型的有效途徑,是發展新質生產力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有益手段。
根據《通知》,申報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主要包括四個方向:
(一)生物柴油;以農林廢棄物等為原料,通過生物發酵工藝、氣化工藝等生產生物柴油。
(二)可持續航煤;以廢棄油脂、農林廢棄物、生物燃料乙醇等為原料,通過加氫工藝、生物發酵工藝、氣化工藝、醇噴工藝等生產可持續航煤。
(三)可再生醇醚;以農林廢棄物等生物質為原料,通過生物發酵工藝、氣化等工藝生產綠色甲醇;以捕集的二氧化碳、可再生能源制氫為原料,通過催化合成生產綠色甲醇。以農林廢棄物等為原料,通過生物發酵工藝、氣化工藝等生產生物燃料乙醇。以生物質等為原料生產的綠色二甲醚。
(四)可再生氨;以可再生能源制氫、氮氣為原料,通過催化合成生產綠氨。
在組織實施方面,《通知》指出,要公平公正、優中選優,做好試點項目匯總、審核、推薦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央企上報試點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
在政策支持方面,《通知》明確,將對符合條件的試點項目優先納入制造業中長期貸款項目予以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液體燃料重大技術裝備優先享受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政策。
積極推動將相關綠色液體燃料納入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機制,加快實現生態價值。同時,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現有資金,對符和條件的試點項目技術攻關等研究予以支持。
以下為原文
來源:國家能源局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