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3月CCER項目暫停審批后,時隔近7年,睽違已久的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于1月22日在北京啟動。
時隔近7年,睽違已久的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于1月22日在北京啟動,市場啟動首日總成交量達375315噸,總成交額為23835280元。
CCER即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通過開展核證自愿減排量交易,可為各行業各類市場主體的節能減碳行動提供支持,是我國碳市場體系的又一重要市場機制。
自2017年3月CCER項目暫停審批后,何時重啟成為備受業界關注的話題。此次CCER重啟意義何在?當前交易情況如何?未來CCER交易還需注意哪些問題?
形成碳市場雙輪驅動模式
CCER作為一種自愿減排機制,是全國碳市場的重要補充。中石化碳科相關負責人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CCER是指對我國境內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在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中登記的溫室氣體減排量,可在市場銷售獲得減排收益,用于控排企業在全國和地方碳市場履約,作為金融資產進行投資交易。
北京理工大學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教授王科向《中國能源報》記者介紹:“碳市場中的企業要滿足國家設定的碳排放上限,超過上限的碳排放,需要購買相應的碳配額,這是一種強制履約機制。2021年7月開始正式運行的碳排放交易,涉及的是國家分配給企業的碳配額,而CCER交易涉及的是非控排企業通過碳減排項目產生的核證減排量。前者是國家分配給企業的排放權,后者是企業自愿參與減排項目所產生的減排量,兩種產品的來源和性質不同。”
“CCER交易重啟標志著全國碳市場雙輪驅動模式已正式形成。”上述中石化碳科相關負責人表示。
“社會各界,特別是傳統‘碳圈’對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啟動期待值較高,CCER重啟意義重大。”四川省環境政策研究與規劃院工程師向柳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碳減排看,CCER是促進溫室氣體減排的激勵機制,有利于通過市場化方式促進植樹造林、開發新能源、控制甲烷排放等綠色低碳行為,彌補財稅激勵機制的不足。從碳交易看,該機制彌補了碳排放權交易覆蓋行業有限等不足,豐富了市場化激勵方式。CCER重啟,從消納端看,為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低成本實現碳排放配額清繳履約提供了新選項,為企業、大型活動、個人等通過部分碳抵消實現高質量碳中和創造了條件。從國際看,有利于提升我國在國際碳定價機制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CCER重啟除了擴大碳市場的覆蓋主體外,還可鼓勵新能源項目開展減排活動,從而促進新能源行業發展。“例如,新能源項目登記成為CCER項目后,可獲得CCER減排量,該減排量可在市場中進行交易,為新能源項目帶來額外收益,促進新能源技術發展。”倫交所集團碳分析師宋雨彤表示。
當前仍是存量交易
再次啟動后,CCER現狀如何?“嚴格意義上說,與其說是重啟,不如說是新啟動。”向柳解釋,一方面,此前的CCER制度和機制已基本被推翻,比如,新的CCER機制弱化了行政色彩,將多個行政審批備案改為類似形式審查的登記;另一方面,此前舊的交易市場實際是基于9個交易機構的區域性市場,交易方式、價格水平等存在較大差異,并非全國統一的市場。
“除了機構設置、項目要求等一些細節上的不同外,此次啟動的CCER還順應了國家‘放管服’大方向,整體審批流程和管理模式都有所改變。之前CCER項目由國家發改委負責備案方法學,企業提交項目設計文件,并由第三方機構出具審定或核證報告,最后再由國家發改委進行項目備案和減排量登記備案。而新的機制下,政府部門更注重市場管理,方法學的發布和制定也由政府部門管理。同時,強化了項目業主和第三方機構的責任,他們尤其要在合規性、真實性和唯一性上作出承諾。”宋雨彤表示。
“此外,新CCER辦法還要求公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設計文件、登記情況、注銷情況,項目審定報告,減排量核查報告等,同時明確要求數據保存期限,信息更加透明、公開。”王科表示。
不過,由于一些環節尚未完成,新的CCER項目還不具備簽發條件。從正式啟動當天的交易情況來看,當前交易的仍是之前主管部門核證的CCER存量。“目前,CCER啟動準備工作中所有政策文件已經公布,整體進程完成,但還差最后第三方機構資質審批尚未完成,相當于目前還沒有由國家正式認證的第三方機構。這導致CCER項目無法進行項目和減排量登記工作,碳減排量無法簽發。近日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了對CCER項目審定與減排量核查機構資質審批的公告,等到今年第三方機構正式拿到資質后,新的CCER減排量才將進入市場參與交易。”宋雨彤進一步表示。
制度仍需進一步完善
CCER的再次啟動為全國碳市場增添了新活力,但用好這一機制仍非易事。
“CCER的建設運行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在政府部門和市場參與主體的積極配合下逐步完善制度,規范交易活動,優化各環節流程,使CCER項目符合完整性、準確性、透明性、唯一性等原則,確保市場重啟后穩定有序。”王科表示,CCER當年因“自愿減排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規范”被暫停審批。如今,交易量問題雖可通過放寬抵消比例及交易門檻得到緩解,但仍需留意其對碳配額價格的沖擊及對排放成本的影響。CCER項目的規范性問題也難以一勞永逸,涉及方法學、基準線動態優化及碳監測,還需要持續動態完善。
“此外,CCER再次啟動后的管理模式有變化,企業要注意《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帶來的管理體制轉變,了解新機制對市場運行和參與者角色的影響,以確保適應新的管理模式。”王科進一步表示。
向柳直言,目前CCER剛剛啟動,仍處于發展早期,還面臨不少挑戰。一方面,弱化行政色彩后,如何保證CCER項目、減排量的質量和認可度是一大挑戰,要防范數據弄虛作假等行為,提升項目合規性;另一方面,社會對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機制的認識仍不足,一些企業和機構盲目跑馬圈地,要防范投機炒作甚至詐騙等行為。
“此外,在CCER方法學方面,目前,生態環境部只制定發布了造林碳匯、并網光熱發電、并網海上風力發電、紅樹林營造4項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期待今年還能再公布一批新的方法學,進一步擴大CCER市場的覆蓋范圍。”宋雨彤表示。
原標題:CCER時隔七年正式重啟
文丨中國能源報 記者 林水靜 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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