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將“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作為其中一項重點任務,提上日程。同時,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力爭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也再次被強調。
那么,資本市場在這過程中,該如何發揮作用?筆者認為至少在以下兩個方面可以發力。
首先,為相關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近年來,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不斷豐富完善,通過股票發行和債券發行,為企業融資提供了支持,突破了企業發展所需的資金瓶頸。
企業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必然需要資金的支持。資金從哪里來?資本市場在這過程中就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根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目前A股市場上節能環保概念上市公司共計187家,合計首發募資1065.05億元。
這統計的只是環保概念的上市公司,如果算上與碳達峰、碳中和都有相關聯的,比如,火電、鋼鐵、水泥、有色、石化、化工、煤化工等行業的公司,那么,這一數量會更大。
除了首發上市,債券同樣發揮了重要作用。而最為重要的就是綠色債券。
綠色債券主要用于減緩和適應由溫室氣體造成的氣溫上升等氣候變化問題,它能夠為能源轉型以及碳中和相關技術提供資金支持,促進綠色低碳化發展。
雖然中國的綠色債券發行時間較晚,但整體規模增長迅速。根據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目前續存的公司債中,200只為綠色公司債券,合計規模為1871.46億元。
當然,綠色債券作為一個新生的投融資手段,其產生和發展都離不開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們看到,如今,諸多政策已經出臺,從頂層設計上促進了綠色債券的發展,助推中國綠色低碳發展。
其次,應當建立覆蓋面更廣的強制性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
關于上市公司披露環保相關的信息,政府部門一直都在持續地推進相關工作??梢哉f,環境信息披露取得了積極進展,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以最近幾年的情況為例,2015年9月份,《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建立上市公司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機制;2017年6月份,證監會和環保部簽署了《關于共同開展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協議》,對上市公司履行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提出要求,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
2018年9月份,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修訂的重點之一,是強化了上市公司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方面的引領作用;2019年3月份,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要求上市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并視情況編制和披露社會責任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環境責任報告等文件;2020年9月份,深交所修訂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辦法》,將對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披露情況進行考核,重點關注的方面包括是否主動披露ESG履行情況,報告內容是否充實、完整等。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當前環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尚未充分反映碳中和的要求,對大部分企業尚未強制要求披露碳排放和碳足跡信息。鑒于此,筆者認為,我們應當建立覆蓋面更廣的強制性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讓碳排放和碳足跡成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值得關注的是,相關部門日前表態稱,“十四五”時期將推動上市公司、發債企業強制性披露環境信息。
總之,資本市場在助力“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必然是大有可為,為我國2060年實現碳中和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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