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綠色低碳轉型快速演進、世界經濟復蘇的背景下,各國紛紛加快布局可再生能源產業,相關領域海外投資同步加碼。
記者近日在“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資與金融創新研討會”上獲悉,隨著我國海外投資管理體系日趨完備、相關部門管理職責逐漸清晰,企業參與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資的基礎條件不斷完善,海外風電、光伏等項目投資總量呈上升趨勢。但同時,新能源海外投資仍然面臨投資環境復雜多變、融資成本高、與東道國標準互認不足等問題。
政策市場持續向好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旭表示,全球能源低碳轉型對我國海外能源投資戰略產生深遠影響,俄烏沖突讓全球對能源轉型的思考不再局限于應對氣候變化,而是從可持續發展視角思考,即增加可再生能源投資是破解化石能源供應不穩定、確保能源安全的解決方案。
“從今年開始,隨著全球疫情改善,投資人出海變成可能。另外,在全球應對氣候危機背景下,很多發展中國家提出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這為我國企業出海投資提供了很好的政策和市場環境。”綠色和平東亞項目副總監張凱表示。
在張凱看來,我國企業加大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資是體現“大力支持發展中國家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國際承諾的最佳行動。隨著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共識的不斷深化,發展中國家提出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以及我國經濟社會活力的進一步釋放,都為企業綠色電力投資出海開辟了新局面。
投資環境因地而異
可再生能源產業在不同國家受不同政策、環境及機制等因素影響。劉旭稱,企業在參與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資過程中,是否能因地制宜并適應當地政策、產業基礎等條件,決定了其投資競爭力。
“對任何一個國家而言,開發可再生能源最重要也最需要的,是最適合國情的技術。如沙漠國家和山地國家,能源產業制度不太完善和相對完善的國家有不同特點。”劉旭指出,所以我國企業在海外投資可再生能源時,不應僅停留在參與某個具體項目,還要參與整個戰略的設計和具體實施。
一位大型央企海外項目負責人認為,中資企業在海外投資可再生能源項目成功關鍵,在于項目的資源稟賦、東道國的電價制度、配套基礎設施、對電力投資的需求,以及投資開發商的項目落地能力。
具體而言,該負責人表示,首先要看項目所在地的資源稟賦,包括風光利用小時數及電力價格等;第二,要分析該國的電價制度,明確是國家性質的電網直接購電,還是需自行尋找購電方簽署購電協議(PPA);第三,東道國的配套基礎設施和對電力投資的需求很重要,如當地征地程序和成本可直接決定項目成??;最后,投資開發商的集成能力在項目落地過程中發揮的作用不容小覷,真正做好投資需要出色地整合技術、法律、資本等因素。
持續增強融資能力
與會專家認為,我國海外光伏投資獨占鰲頭,風電則相對領先。另外,中國企業參與海外可再生能源項目的主導方式從工程總承包轉向投資建設運營,角色轉換對企業來說是一個挑戰。
“中國在光伏全產業鏈上的全球產能占比平均達到80%以上,風能在40%以上。”英利集團國際事業部副總經理白雪天指出,光伏在整個硬件設施上具備很強的競爭力,有利于出海,但企業在融資等方面還面臨問題。
此外,近年來受到美元持續加息影響,美元融資對于全投資的項目收益率影響加劇。隨著中國參與海外項目的方式從“工程總承包+融資”模式向股權投資轉變,中國企業需要加快融入市場化、多邊化的投融資環境。
白雪天指出,海外投資最終考慮的是風險,相較于大型央國企,民企的抗風險能力更低,需要有不同的合作模式,包括組團出海、獲得信保相關產品支持等。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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