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發改委與市財政局、市住建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加強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政策支持,持續優化能源結構,引領能源轉型,推動綠色發展。根據最新發布的規定,本市還將對符合條件的采用“自發自用為主,余量上網”模式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其中合理利用自有產權住宅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每千瓦時(即每度電)補貼0.3元。
“太陽能是北京市資源條件最好、應用方式最靈活的可再生能源品種之一。”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15年8月《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發布以來,北京市光伏發電取得快速發展,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60萬千瓦,約是“十二五”末的4.5倍,為全市治理大氣污染、推動能源轉型提供了有效手段。
此次三部門發布的《通知》,明確了下一階段本市光伏發電的重點實施領域。記者獲悉,本市將重點在民生、工商業、鄉村、基礎設施、公共機構等領域發展光伏應用,鼓勵實施“陽光惠民、陽光園區、陽光商業、陽光鄉村、陽光基礎設施和陽光公共機構”六大陽光工程。
其中,對于具備較好光伏發電系統安裝條件的居民自有住宅,積極鼓勵推廣個人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同時在城鎮地區鼓勵新建居住建筑設置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陽光園區工程方面,充分發揮園區屋頂資源豐富的優勢,特別是在冬奧賽區、三城一區、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新首鋼高端產業綜合服務區等高端功能區新建建筑安裝和應用光伏發電系統;商業建筑用電價格高,光伏發電量自用比例高,投資回收期短,經濟上非常適宜安裝光伏發電系統,光伏構件等新技術也可與新建商業建筑充分結合;在各類村莊配套服務設施推廣光伏發電應用,可為美麗鄉村建設提供新亮點,在具備條件的設施農業、規劃保留的養殖基地有序推進農光互補項目建設,可降低農業生產用能成本;再生水廠、地鐵檢修場等基礎設施空間大,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難度低,項目單體平均并網容量高;學校、醫院和政府辦公樓等公共機構領域示范效果好,也應積極推動,提高全社會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意識。
市發改委方面介紹,為加快光伏發電系統應用,強化政策和資金支持,《通知》提出對北京市區域內已完成備案、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采用“自發自用為主,余量上網”模式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每個項目補貼5年。
其中:適用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生產電價的項目,及合理利用自有產權住宅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保持每千瓦時0.3元的補貼標準不變;對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項目,及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提高補貼標準至每千瓦時0.4元。
此外,《通知》明確提出,鼓勵市區兩級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的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優先采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市場主體投資建設運營,并按政策享受發電量補貼;鼓勵各區出臺政策,支持本地區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同時,光伏發電項目由項目所在區發展改革部門實行備案管理,不得自行增加前置條件。
“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是北京市持續優化能源結構、推動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相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力度推動北京市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應用,著力提升全市可再生能源應用比重,推動首都能源綠色低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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