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國技術經濟學會發布《光伏發電站建設碳中和通用規范》《光伏發電站運營碳中和通用規范》兩項光伏通用規范標準文本,填補了國內相關規范空白,為國內光伏產業未來發展提供了指導。國家能源集團大渡河公司參與了該兩項規范編制及起草全過程。
兩項規范規定了光伏發電站運營階段實施碳中和活動的各項要求,包括碳中和承諾、溫室氣體排放量化、溫室氣體減排、溫室氣體排放抵消、碳中和評價以及碳中和聲明等。適用于已并網的光伏發電站及漁業、農業、畜牧業等結合建設的光伏發電站等領域。
大渡河公司具備光伏等新能源專業開發建設能力,同時為集團大型碳業務企業,建設有西南最大的碳交易平臺,是國內較早進入碳相關業務市場的企業。
為確保規范的高標準發布,大渡河公司應中國技術經濟學會邀請,派出公司技術人員,參與規范編制。過程中,技術人員充分運用大渡河在低碳領域方面的實踐經驗,系統的將碳資產管理、碳盤查和碳中和技術成果融入到光伏電站標準編制過程中,有力推動光伏行業碳中和標準體系的建立健全,引導光伏全產業鏈共同實踐碳中和理念,積極落實碳中和行動,進一步提升了行業影響力,為落實國家碳中和長期戰略貢獻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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