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云和縣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有關事項的通知》,據了解,2021年浙江省能源局下達云和縣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80萬元,經研究,決定將該筆資金用于支持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的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2021年并網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給予1元/瓦的補助,2022年并網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給予0.8元/瓦的補助,2023年并網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給予0.6元/瓦的補助。每戶最高補助不超過5000元。
2.補助資金按電力公司出具的并網時間先后順序給予安排,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進行補助,直至80萬元資金分配完畢。
3.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積極做好戶用光伏項目的宣傳工作。
《關于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有關事項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加快推進浙西南革命老區和山區縣高質量綠色發展。根據國家和浙江省關于加快光伏應用發展有關要求和整縣(市、區)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部署,云和縣出臺了《云和縣光伏規模化開發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為推進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結合我縣實際,制定《關于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必要性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進整縣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具體要求。麗水市里對戶用光伏項目出臺了相關扶持政策,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并網的家庭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標準分別為 0.60 元/瓦、0.50 元/瓦、0.40元/瓦。云和也根據實際情況,也出臺了扶持政策。
二是縮短了居民投資家庭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回收期,有利于提高居民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積極性,有助于云和縣光伏試點縣建設。
三、主要內容
1.2021年并網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給予1元/瓦的補助,2022年并網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給予0.8元/瓦的補助,2023年并網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給予0.6元/瓦的補助。每戶最高補助不超過5000元。
2.補助資金按電力公司出具的并網時間先后順序給予安排,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進行補助,直至80萬元資金分配完畢。
3.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積極做好戶用光伏項目的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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