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福建省發改委等多部門聯合印發了《福建省“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規劃》,規劃明確:推動能源體系清潔低碳發展,提升清潔能源比重。強化碳達峰、碳中和硬約束,主要以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滿足能源消費增長需求。安全穩妥推進核電建設,加快福清、漳州、寧德霞浦核電建設,提高核電裝機及發電量比重。優化風能和太陽能開發布局,加快海上風電平臺建設;有序發展太陽能發電,支持戶用和工業園區、機場等屋頂太陽能光伏分布式發電,因地制宜推進“漁光互補”、礦山修復光伏等項目;開展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配置儲能需求研究和配建,提高其調節能力。完善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加強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增氣減煤”。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7.2%,清潔能源裝機比重達到58.5%,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達到2890萬千瓦。
在核電、風能及太陽能利用工程方面,加快福清核電6號機組、漳州核電1、2號機組建設,積極推進寧德核電5、6號機組、漳州核電3-6號機組和華能霞浦核電項目前期工作;加快福州興化灣、莆田平海灣、漳州六鰲等海域海上風電開發。分類分批推進九個設區市光照條件好的縣區發展戶用光伏建設,力爭達到350萬kV裝機容量。
全文如下:
福建省“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規劃二〇二二年一月前 言
福建地處臺灣海峽西岸,山海相連、美麗清新,是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2020年地區生產總值達到4.39萬億元,位居全國第七位,細顆粒物(PM2.5)濃度20微克/立方米,優于世界衛生組織第二階段標準(25微克/立方米)。大氣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全國領先,初步實現了經濟社會“高素質”和生態環境“高顏值”協同發展。
“十三五”期間,福建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之以恒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圓滿完成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任務,PM2.5濃度持續下降,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98.8%,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人民群眾藍天獲得感顯著提升。但是,近年來臭氧(O3)濃度呈緩慢上升趨勢,特別是沿海區域產業布局集中,海陸交錯大氣污染機制復雜,臭氧和細顆粒物污染協同防治面臨新的挑戰。
“十四五”時期是福建省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的關鍵時期。為鞏固提升藍天保衛戰成果,不斷增強人民群眾藍天白云幸福感,按照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總要求,以臭氧和細顆粒物協同控制為目標,持續加大能源結構、產業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調整優化力度,強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協同減排,全面推進大氣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以“福建藍”助推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美麗福建建設,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基準年為2020年,規劃期為2021-2025年。
第一章 形勢與挑戰
第一節 “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間,我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健全完善法規標準體系,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全方位推進藍天保衛戰,全面調整優化產業、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結構,開展“長空亮劍”大氣污染強化監督幫扶專項行動,強化大數據治氣運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十三五”期間,全省大氣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國領先。2020年,九個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98.8%,比2015年提升0.9個百分點,高于全國平均水平11.8個百分點,細顆粒物濃度從2015年的30微克/立方米逐年下降至20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廈門、福州兩市各年度空氣質量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排名穩定保持在前10名,2020年分別名列第4和第8名。
二是四大結構持續調整優化。能源結構不斷優化。高效推進核電、光伏、海上風電等清潔能源建設,清潔能源比重從25.3%提高到28.1%。產業結構持續調整。以鋼鐵、煤炭、煤電、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為重點,淘汰落后產能,持續壓減過剩產能。交通結構不斷優化。2020年,全省鐵路、水運貨運量占綜合運輸比重超過35%,城市新能源公交車占比超80%。用地結構有效改善。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建立揚塵污染防控長效機制,大力實施“三沿一環”森林景觀帶建設,綜合整治露天礦山。
三是科學治污推動大氣減排工作。推動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采用先進的脫硫脫硝除塵治理技術,實施鋼鐵行業和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提前完成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對石化、化工、印刷、涂裝、制鞋等重點行業實施800多個治理工程,推進石化、化工行業實施LDAR(泄漏檢測與修復)。強化工業爐窯排查治理。制定實施《福建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推進泉州、福州等地建陶行業“煤改氣”。推進面源污染治理。深化“散亂污”企業、揚塵、餐飲油煙綜合整治工作,減輕惡臭、異味等擾民問題。加強移動源污染管控。完成九市一區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建設及高排放機動車限行區、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劃定,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
四是精準治污成效顯著。構建“天地人一體化”全方位大氣監測網絡,精確掌握局部大氣環境質量,全省現已建成200多座空氣自動監測站及由14座VOCs監測站點、3座大氣超級站構成的大氣光化學污染監測網。借助領先全國的省級生態云平臺,建立2萬多家企業“一企一檔”,結合全省36083個網格化監管,打通執法監管“最后一公里”,開辟大氣污染智慧防控、精準防控新思路。開展省、市級層面臭氧、顆粒物污染成因分析等重大科研課題,推動各地大氣污染精準追因溯源、精細化治理。
五是依法治污取得新突破。省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福建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部分城市制定出臺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管理辦法,為福建省大氣質量持續走在全國前列提供法治保障。在全國率先出臺《福建省臭氧污染防控指南(試行)》,臭氧污染防控先行一步。補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的短板,制訂了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等3項強制性地方標準。發布實施《福建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防治與監測技術規程》,多措并舉提升城市揚塵管控水平。
六是聯防聯控機制進一步健全。打破城市行政界限壁壘,以環湄洲灣、廈漳泉、環羅源灣-三都澳三個沿海區域為重點,多次開展省-市-縣三級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應對輕微污染天氣。構建聯防聯控一張圖,打通從大氣監測預警、會商研判、精準施策到評估提升的各個環節,有效減少大氣輕微污染天數,推動區域空氣質量整體提升,廈門金磚峰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第二節 存在問題與挑戰
“十三五”以來,盡管全省大氣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對標“美麗福建”建設要求、國內外大氣環境先進國家和地區,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十四五”期間,面對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新目標,還面臨不少挑戰。
一是統籌環境與發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十四五”時期,我省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以重工業為主的產業結構、以公路貨運為主的交通運輸結構短期內難以改變,工業化仍將保持快速增長,大氣環境質量保持高位運行的壓力越來越大,通過末端治理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的空間越來越小,碳排放總量上升趨勢尚未出現扭轉的態勢,實現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時間緊、任務重。
二是臭氧與細顆粒物協同防控形勢仍較嚴峻。我省沿海臭氧污染濃度呈緩慢上升態勢,約80%超標天數的首要污染物是臭氧。在顆粒物方面,部分縣城的PM2.5濃度仍較高,對標世衛組織第三階段標準(15微克/立方米)還有一定差距,局部地區PM10濃度較高,城市揚塵精細化管控水平亟需提升。
三是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面臨新挑戰。隨著我省工業領域脫硫脫硝除塵治理水平全面提升,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短板愈加凸顯,日益成為導致城市大氣臭氧和細顆粒物復合污染的重要因素,成為影響我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痛點、堵點、難點。同時氮氧化物的減排潛力也尚待深入挖掘。
四是新舊大氣問題交織加大大氣管控難度。城市揚塵、餐飲油煙、惡臭異味擾民等百姓身邊的“老大難”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和氫氟化物淘汰管理、氨排放等大氣新污染物管理要求接踵而至,對大氣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面向2035年基本建成美麗福建目標,以穩步提升大氣環境質量為核心,切實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突出的大氣環境問題;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要求,調整優化能源結構、產業結構、交通結構、用地結構,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與溫室氣體減排;以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控制為主線,強化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深化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提高輕微污染天氣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強化福建生態云平臺等科技支撐,構建精細化大氣環境綜合治理體系,提升大氣治理能力現代化、智慧化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藍天白云幸福感,高質量推進清新福建、美麗福建建設。
第二節 基本原則
減污降碳,協同減排。在鞏固二氧化硫、一次顆粒物減排基礎上,加大VOCs和NOx減排力度,協同推進氨、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推動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強區域協同聯動,統籌目標任務和資源配置,著力解決跨界污染,統一管控要求,形成治污合力。
精準治污,科學施策。持續開展攻堅行動,有效應對臭氧輕微污染天氣。加大沿海重點區域治污力度,推進全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領域為重點,大力削減VOCs排放;以移動源和工業爐窯治理為重點,持續推進氮氧化物減排,實施靶向治理和差異化管理。
源頭控制,系統治理。提高環境準入門檻,推進低VOCs含量產品的生產和使用,推動傳統產業綠色化,合理優化產業布局。降低煤炭消費比重,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推動煤炭集中清潔利用。提升交通運輸軌道化、電氣化、清潔化水平。
強基固本,多元共治。堅持依法治污,健全法規標準體系,提升執法效能。加強技術、管理和制度創新,提升監測執法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激發企業治污內生動力。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治理體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
第三節 目標指標
“十四五”期間,全省大氣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國前列,大氣多污染物協同治理邁出新步伐,減污降碳協同管理達到新增效,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實現新突破,輕微污染天氣的預警和應對能力得到新提升,大氣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取得新進展,百姓對清新空氣的需求得到有效滿足。
到2025年,設區市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20.0μg/m3,縣級城市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18.0μg/m3,臭氧濃度穩中有降,優良天數比率完成國家下達的指標,不發生重度污染;氮氧化物和VOCs重點工程減排量完成國家下達指標。福州、廈門空氣質量繼續保持全國重點城市前列。具體如表2-1所示。
展望2035年,全省大氣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全國前列,細顆粒物濃度力爭接近15.0μg/m3,大氣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健全高效,大氣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清新福建展現更加嶄新的面貌,藍天白云、繁星閃爍成為八閩大地的常態。
表2-1 規劃目標指標
第一節 嚴格環境準入要求
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擬建項目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新、改、擴建煤電、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等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簡稱“兩高”)項目,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以及產能置換、區域污染物削減等相關要求,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采用清潔運輸方式。建設項目要按照區域污染物削減要求,實施等量或減量替代,替代方案和落實情況向社會公開。全面排查在建“兩高”項目,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加快改造升級存量項目,實行分類處置、動態監控。探索“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促進減污降碳協同管控的路徑、管理模式。
第二節 優化產業布局
強化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引導重點產業合理布局。以“兩極兩帶三軸六灣區”為主架構的空間開發戰略格局,優化完善區域產業布局,合理規劃布局鋼鐵、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涉氣重污染項目,縣級及以上城市加快實施“騰籠換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禁止在通風廊道和主導風向的上風向布局大氣重污染企業,推進建成區大氣重污染企業搬遷或升級改造、環境風險企業搬遷或關閉退出。規范各類產業園區和新城、新區設立和布局,優化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和區域空間格局。
第三節 加快現有產能綠色升級
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加快存量項目改造升級,深入挖掘節能潛力。加快推動鋼鐵、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紡織、造紙、皮革等行業綠色改造。加強廢鋼資源回收利用,大力推進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短流程煉鋼,建設循環型鋼鐵工廠;加快水泥行業原燃料替代;加快推動石化行業減油增化,推進“兩基地一專區”產業鏈中下游強鏈、延鏈、補鏈,構建精深加工產業鏈,大力發展各類石化中下游產品。提高鋁行業再生鋁比例,推廣高效低碳鋁電解技術。推動冶煉副產能源資源與建材、石化、化工行業深度耦合發展。鼓勵重點行業企業探索多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技術工藝,開展協同創新示范。持續推進“散亂污”落后企業(作坊)的取締關停和整治提升。
第四節 持續推進產業集群綠色低碳化改造
加快產業集群升級改造。對現有產業集群,制定“一園一策”,按照“疏堵結合、分類施治”的原則,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對泉港、惠安、江陰、可門、古雷等石化化工類產業集群,加強設備密閉和工藝廢氣密閉收集處理,推行泄漏檢測統一監管。對煙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的鋼鐵、陶瓷、水泥等產業集群,開展深度治理。對家具、汽修、機電等涂裝類產業集群,重點推進低(無)VOCs含量涂料替代,鼓勵建設集中噴涂中心。對制鞋、印刷等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產業集群,推進低(無)VOCs含量油墨、膠粘劑等替代,鼓勵建設廢棄溶劑容器集中回收處置中心。對活性炭使用量大的產業集群,積極統籌建設集中再生中心統一處理。
第五節 推進美麗園區建設
以湄洲灣石化基地、古雷石化基地、福州江陰工業集中區和羅源鋼鐵、漳州周邊工業區和臺商投資區、莆田華林和西天尾工業園區等區域為重點,積極開展園區監測。實施綠色制造工程,鼓勵工業企業、園區創建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等綠色制造體系。開展全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嚴格實施“雙超雙有”及超過能耗限額標準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探索開展行業、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審核,研究將碳排放指標納入清潔生產審核。
專欄一:產業集群綜合整治工程
(一)產業集群綜合整治工程。積極統籌規劃建設集中涂裝中心、廢棄溶劑容器回收處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基地;泉港、泉惠、古雷石化園區及江陰、可門等化工園區實施儲罐綜合治理、裝卸廢氣收集治理、敞開液面廢氣等VOCs治理工程;莆田、泉州制鞋產業集群,莆田、漳州家具行業,實施VOCs產業集群綜合整治;福州、泉州、漳州陶瓷行業,福州羅源灣、漳州、三明鋼鐵,三明、龍巖水泥等產業集群,實施煙粉塵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
(二)產能升級改造工程。實施鋼鐵、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紡織、造紙、皮革等行業綠色升級改造;持續推進“散亂污”落后企業(作坊)的取締關停和整治提升工作。
第四章 優化能源結構,加速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
第一節 加快推進能源結構優化
推動能源體系清潔低碳發展,提升清潔能源比重。強化碳達峰、碳中和硬約束,主要以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滿足能源消費增長需求。安全穩妥推進核電建設,加快福清、漳州、寧德霞浦核電建設,提高核電裝機及發電量比重。優化風能和太陽能開發布局,加快海上風電平臺建設;有序發展太陽能發電,支持戶用和工業園區、機場等屋頂太陽能光伏分布式發電,因地制宜推進“漁光互補”、礦山修復光伏等項目;開展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配置儲能需求研究和配建,提高其調節能力。完善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加強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增氣減煤”。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7.2%,清潔能源裝機比重達到58.5%,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達到2890萬千瓦。
第二節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控煤炭消費增長。按照集中清潔利用的原則,重點削減中小型燃煤鍋爐、工業爐窯。禁止新建自備燃煤機組,具備上網條件的現役自備燃煤機組(含煤與其他燃料混燒機組)納入電網統一調度,承擔與公用燃煤電廠相同的義務。力爭到2025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降到47.4%。
推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擴大調整。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規范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監管,強化煤炭及其制品等高污染燃料管理,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污染燃料的設施。
第三節 積極推進燃煤鍋爐淘汰
加快供熱管網建設,依托電廠、大型企業開展遠距離供熱示范,充分釋放熱電聯產、工業余熱等供熱能力,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積極推進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淘汰;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
第四節 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
持續推進工業爐窯“煤改氣”“煤改電”,因地制宜推進生物質等能源代煤。系統梳理福州、泉州、漳州等地工業爐窯清單,分類提出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技術路線。全面淘汰間歇式固定床煤氣發生爐;積極推進以煤、石油焦等為燃料的熱風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等改用工業余熱、電能、天然氣等。
專欄二:清潔能源利用工程
(一)核電、風能及太陽能利用工程。加快福清核電6號機組、漳州核電1、2號機組建設,積極推進寧德核電5、6號機組、漳州核電3-6號機組和華能霞浦核電項目前期工作;加快福州興化灣、莆田平海灣、漳州六鰲等海域海上風電開發。分類分批推進九個設區市光照條件好的縣區發展戶用光伏建設,力爭達到350萬kV裝機容量。
(二)清潔能源利用配套設施建設工程。建設LNG接收站及外輸管線和西三線支干線、海西二期管網和互聯互通工程等天然氣管道。完善岸電、加氣站、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三)工業爐窯燃料清潔替代工程。淘汰間歇式固定床煤氣發生爐;實施工業爐窯淘汰、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等項目。推進閩清、平和、南靖、華安等地建陶“煤改氣”。
(四)集中供熱工程。實施泉惠電廠熱電聯產工程1號機組、華能古雷熱電廠一期(北廠區)、漳州臺商投資區、尤溪經濟開發區城南工業集中區、長泰縣工業區、邵武市金塘、秀嶼區東嶠片區、石澳門產業園、南平工業區江南園、漳浦縣赤湖工業園等熱電聯產項目。
第五章 優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系
第一節 持續深化運輸結構調整
加大貨物運輸結構調整力度。繼續推進“三縱六橫”鐵路網建設,提高主要物流通道干線鐵路運輸能力。推進鐵路資源整合,加快老舊鐵路改造,提升鐵路貨運水平,挖掘客貨兼顧鐵路的貨運能力,加快推動大型工礦企業和物流園區新建或改擴建鐵路專用線。煤炭、礦石、鋼材、石油、建材、焦炭等大宗貨物中長途運輸推廣使用鐵路、水路或管道方式;依托“電動福建”建設,中短途、城市貨物運輸優先采用新能源車輛。
做大做強海鐵聯運。持續推進“絲路海運”建設,構建高效暢通的國際貨運大通道,促進物流貿易提速增效、節能降碳。加快建設廈門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積極推動智慧港區建設。不斷健全福州港、廈門港、泉州港、湄洲灣港等沿海港口集疏運系統,積極引導公共碼頭充分發揮港口深水中轉優勢,大力發展大宗散貨海鐵聯運,提高大宗散貨鐵路運輸占比,保持沿海港口海鐵聯運量穩步提升。
開展多式聯運提速行動。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內河港口等,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完善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推進閩江內河航運開發,加快形成以閩江干流高等級航道為骨架的江海聯運體系。鼓勵發展江海聯運、江海直達、滾裝運輸、甩掛運輸等運輸組織方式,加快各地綜合貨運樞紐建設,積極推廣多式聯運和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發展新舉措、新經驗。
第二節 加快促進車船結構升級優化
推進交通運輸綠色發展。全面實施輕型車和重型車國6b排放標準,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船舶第二階段排放標準。大力推進老舊機動車提前淘汰更新,力爭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嚴格執行船舶強制報廢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舊運輸船舶,限期淘汰不能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船舶,鼓勵節能環保船舶建造和船舶污染物處理設備改造,推動不具備油氣回收條件的運輸船舶進行改造,鼓勵20年以上的老舊內河航運船舶提前淘汰。
第三節 大力推廣新能源車船
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2025年力爭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適宜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公路客運線路新增和更新車輛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原則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中心城區新增和更新的環衛、郵政物流車原則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新增或更新的公務用車,除特殊情況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鼓勵租用新能源車。除消防、救護等應急保障外,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新增或更新的場內作業車輛和機械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加快充電設施建設,骨干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實現全覆蓋。加快船舶受電裝置改造,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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