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開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示范企業和示范項目申報主體均要求注冊地為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的企業,請按照該通知要求將加蓋公章和騎縫章的相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電子版包括蓋章掃描件和可編輯版本)于11月30日前交至我局綠色制造和材料處(市民中心C3116室),并做好現場考察準備。
原文如下: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電子函〔2022〕295號,以下簡稱《試點示范通知》)要求,詳見網址.cn/zwgk/zcwj/wjfb/tz/art/2022/art_22a9a06f6b7d4b029a51a6a4312cc001.html,現組織開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申報工作,具體如下:
一、申報要求。示范企業和示范項目申報主體均要求注冊地為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的企業,請按照該通知要求將加蓋公章和騎縫章的相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電子版包括蓋章掃描件和可編輯版本)于11月30日前交至我局綠色制造和材料處(市民中心C3116室),并做好現場考察準備。
二、審核安排。我局將聯合市住房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部門于12月1-2日開展現場考察。
三、推薦報送。專家評審后,我局將會同相關部門推薦不超過3家示范企業和不超過5個示范項目,于12月9日前聯合會簽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特此通知。
(聯系人:孔梅芬,電話:88128676)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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