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東陽市光伏產業發展和促進節能降碳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明確了總體目標:到2025年度,全市累計安裝光伏發電容量300兆瓦以上,其中2022年新增裝機40兆瓦以上。
明確了具體內容:即全面推進“光伏+”工程,對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符合區塊規劃、技術規范并納入市級低碳數據庫的光伏發電項目,明確了0.11元/千瓦時補助標準及連續補助三年期限;開展規上工業企業節電競賽活動,按萬元綜合貢獻電耗降低率、綜合貢獻絕對值增量、產值絕對值增量三項指標評分排名,前5名企給予20萬元獎勵,第6至15名給予10萬元獎勵;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在我市部分鄉鎮范圍內建成并投運的快速公共充電樁按額定功率每個給予100元/千瓦的一次性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5000元。上級財政如有專項補助資金,標準高于100元/千瓦的,按高給予補助;標準低于100元/千瓦的,不足部分由市財政予以補足,但不重復進行補助。國企單位投運的快速公共充電樁只享受上級財政專項補助,市財政不予另行補助。
全文如下:
《關于進一步加快東陽市光伏產業發展和促進節能降碳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2022年5月印發的《浙江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中提出要推廣清潔能源,加快綜合供能服務站、充電樁建設;要創新可再生能源發展機制,將風電、光伏發展和消納情況列入設區市“十四五”能耗“雙控”考核,新增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允許抵扣地方能源消費總量,提高地方發展風電光伏的積極性。2015年出臺的《東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我市光伏應用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也于2020年4月7日廢止。為加快推進我市光伏產業發展,著力提高電力自給能力,積極引導企業走綠色發展、綠色制造之路,全面推動節能低碳型社會建設,加大政策投入,出臺補貼政策刺激光伏發展、企業節電和充電樁建設有其必要性。基于此,根據相關規劃、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本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本次《實施意見》共分總體目標、實施內容和保障措施3部分內容:
一是明確了總體目標:到2025年度,全市累計安裝光伏發電容量300兆瓦以上,其中2022年新增裝機40兆瓦以上。
二是明確了具體內容:即全面推進“光伏+”工程,對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符合區塊規劃、技術規范并納入市級低碳數據庫的光伏發電項目,明確了0.11元/千瓦時補助標準及連續補助三年期限;開展規上工業企業節電競賽活動,按萬元綜合貢獻電耗降低率、綜合貢獻絕對值增量、產值絕對值增量三項指標評分排名,前5名企給予20萬元獎勵,第6至15名給予10萬元獎勵;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在我市部分鄉鎮范圍內建成并投運的快速公共充電樁按額定功率每個給予100元/千瓦的一次性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5000元。上級財政如有專項補助資金,標準高于100元/千瓦的,按高給予補助;標準低于100元/千瓦的,不足部分由市財政予以補足,但不重復進行補助。國企單位投運的快速公共充電樁只享受上級財政專項補助,市財政不予另行補助。
三是提出了保障措施: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加快電力消納能力建設、加大金融支持和加強宣傳引導四項保障措施統籌全市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和節能降碳工作,激發各類社會主體投資光伏發電和節能減碳項目的積極性,確保各項獎補措施落地見效,“十四五”節能降碳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三、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東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解讀人:杜一斌
聯系電話:86655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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