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正式印發。根據《行動方案》,到2025年,新型儲能產業集群產值力爭達到1800億元,全市儲能電池總產能力爭達到110GWh,全市新型儲能裝機規模力爭達到300萬千瓦。
當前,惠州積極搶占新型儲能產業制高點,打造儲能電池產業集聚區,努力打造成為國內新型儲能產業發展高地和粵港澳大灣區新型儲能應用示范城市,通過試點示范拓展應用場景,把新型儲能打造成為產業發展新引擎。
提升新型儲能研發創新能力
新型儲能是構建新型能源體系、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裝備基礎和關鍵技術。在“雙碳”背景下,新型儲能產業迎來“風口”。
在粵港澳大灣區,惠州自20世紀90年代初就已經在新型儲能產業端發力,吸引了一批外資電池制造企業投資落戶。如今,惠州已集聚億緯鋰能、比亞迪電池、欣旺達、德賽電池、贛鋒鋰業等行業龍頭電池制造企業,還有一批上下游配套龍頭企業。
目前,惠州已成為國內重要的新能源電池產業基地,新能源電池產業集群已挺進全國第一方陣,入選中國百強產業集群,成為國內產業鏈完善、品類齊全的集聚地。2022年,惠州市消費類電池產量13.5億只,占全省產量20%以上;已建、在建、擬建的動力和儲能電池項目產能已合計超過60GW;2022年全市新能源電池產業集群產值867億元,預計2023年將超過千億元。
根據《行動方案》,惠州市將依托東江實驗室組建惠州市新型儲能技術創新聯盟,積極承擔攻關省級以上新型儲能領域項目,在東江實驗室科研經費中設立新型儲能科研專項,對創新聯盟成員開展的新型儲能項目、建立研發平臺、技術成果轉化等給予支持。
圍繞鋰電池生產設備、鋰離子電池、鈉離子電池、能源電子信息、全過程安全技術、智慧調控、氫儲能及儲能前瞻技術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持續組織“揭榜掛帥”市級科技計劃項目,設立“新型儲能”專題,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支持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同時,惠州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鼓勵全市儲能電池制造企業在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液流電池和氫燃料電池等新領域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前瞻布局新一代儲能技術及裝備。
建設新型儲能特色產業園
今年3月,《廣東省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發布。《意見》提出,到2027年,全省新型儲能產業營業收入達到1萬億元。《意見》多次提及惠州,比如“以廣州、深圳、惠州、東莞為重點建設珠江口東岸儲能電池產業集聚區”,“以深圳、惠州、東莞、湛江為重點建設鋰電硅碳負極材料集聚區”。
產業集群是現代產業經濟的主要特征。為進一步培育壯大新型儲能產業規模,惠州市將建設特色產業園區。《行動方案》提出,聯動廣深莞打造珠江口東岸新型儲能電池產業、電池材料生產、電池生產、儲能系統及裝備生產、電池綜合利用等集聚區。謀劃建設新型儲能特色產業園,設立“能源電子材料集聚區”,重點引進儲能電池及配套、電池材料和回收等企業,不斷強鏈補鏈延鏈。
在加大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支持力度方面,惠州拿出“真金白銀”。比如,對年度工業產值10億元(含)以上,且工業產值增速10%(含)以上的新型儲能制造企業給予用電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300萬元;鼓勵新型儲能制造業企業貸款用于在惠州的增資擴產,對制造業企業在本地銀行申請用于增資擴產的貸款,按年利率給予不高于2%的貼息補助,購置生產設備貸款額度1-5億元(不含)、貸款額度5億元(含)以上,單個企業累計補貼額度最高分別為1000萬元、5000萬元,期限36個月。
“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行動方案》提出,鼓勵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渠道分銷、物流運輸等企業深度合作,通過簽訂長單、技術合作等方式建立長效機制,引導上下游穩定預期、明確量價、保障供應。鼓勵企業加大采購使用強鏈清單內產品,對單筆采購額超5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補貼。
推動新型儲能多場景應用
新型儲能具有多重價值,發展前景可期。近年來,我國新型儲能行業在技術裝備研發、示范項目建設、商業模式探索、政策體系構建等方面取得進展,市場應用規模穩步擴大。
《行動方案》提出,推動新型儲能多場景應用。比如加快新型儲能電站試點項目建設,開展單一大工業用戶試點,探索以“源網荷儲一體化”模式,實現清潔能源資源最大化利用;開展集中式用戶側共享儲能試點,探索儲能電站“集中建設、收益共享”模式,試行V2G車網互動、智能移動充電等新模式。
不僅如此,惠州還鼓勵建設多元化新型儲能項目。比如,推動火電和可再生能源項目與電源側儲能有機融合,結合變電站站址和輸電走廊資源布局電網側儲能,在“3+7”工業園區、數據中心和重點用電大戶等多元場景推廣儲能應用。加快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在農村公共停車場、旅游景點、公路服務區建設充電站;鼓勵在農業產業園、稻谷烘干中心、冷庫等農業用電重要設施配置儲能。對2023年建成投產的新型儲能電站項目(除國家、省示范項目),給予一定補助。
在資源保障方面,惠州對列入年度計劃的新型儲能電站,按公用設施優先安排項目用地。對新型儲能制造業和應用項目,優先保障其增資擴產用地并享受優惠地價,土地出讓底價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工業用地評估價的70%執行。
來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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