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公布開發區三年行動計劃、整縣開發試點及全省其他屋頂光伏項目2023年10月競爭性優選結果。
根據《江西省整體推進開發區屋頂光伏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與《江西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西省能源局組織開展了開發區三年行動計劃、整縣開發試點及全省其他屋頂光伏項目2023年10月競爭性優選工作,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對項目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省電網公司對電網消納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經省能源局同意,現將優選結果予以線上公布。
通過優選項目應在納入建設計劃后一年內建成并網,超出時限自動作廢。各地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組織好項目建設工作,嚴格落實《江西省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要求,指導督促開發主體做好屋頂光伏電站的安全質量保障措施,加大對屋頂光伏發電開發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力度,提升群眾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并督促已開工的項目在可再生能源規劃項目庫管理系統中及時更新建設進度,及時開展建檔立卡工作。
來源: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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