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消息,為進一步推進自治區新能源科學有序、高質高效發展,該局日前組織開展了全區新能源項目“再起底”工作,對全區新能源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類施策,全面實行市場化新能源項目“能進、能出”機制,企業可隨時申報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也可隨時申請廢止已獲批但無法推進實施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騰出發展空間給其他具備建設條件的擬申報項目,并禁止已廢止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圈占土地等資源。
12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對各盟市已廢止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進行了公告,合計13個項目,涉及裝機規模超530萬千瓦,項目清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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