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體改〔2023〕1786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市場監管局,有關中央企業,中國認證認可協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有關部署,按照《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工作要求,以標準先行、場景開放、資本推動、產業匯聚、體系升級為原則優化市場環境,加強和規范全流程監管,堅持改革創新,堅持先立后破,通過首創性改革舉措,更好發揮廣州南沙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引領帶動作用,打造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臺,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推動海陸空全空間無人體系準入標準實施和應用
參與制定并推動實施海陸空全空間無人體系技術標準,研究制定無人系統接入城市建筑物的技術規范。探索空地一體化城市交通管理辦法,打造高效包容的市場準入環境。研究建設區域無人體系管控調度系統,分類劃設低空空域和航線,簡化航線審批流程,率先在工業生產、物流配送、應急救援、城市管理以及海上搜救作業等領域開展無人設備產業化應用。支持參與統一的智能無人體系底層數據體系和開放服務應用平臺建設。加快智能(網聯)汽車多場景試點應用及商業化運營,推動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eVTOL)和智能網聯汽車緊密聯接,構建與技術發展適配的安全標準及管理規則,實現無人體系產業協同發展和技術跨界融合。建設大灣區無人體系產業孵化基地。(責任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空管辦、中國民航局、市場監管總局,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海洋科技創新要素加快應用
推動各類創新資源進入天然氣水合物研發和商業體系,依托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廣州)、天然氣水合物勘查開發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利用冷泉生態系統研究裝置、天然氣水合物鉆采船等裝備,打造全國天然氣水合物研發和商業開發總部基地。加快打造高端海洋裝備制造基地,推動建設智能船舶中試基地,暢通海洋科技與裝備、海洋資源勘探、海洋科學與環境等海洋資源保護與開發領域關鍵技術場景應用、制度政策等各環節,提高海洋工程裝備、高技術船舶、深海養殖裝備、深潛水裝備、海洋勘探等高端裝備的自主研制能力。推動重點企業、研究機構等創新單元和地方建立深海領域全球前沿科學研究協同機制,積極參與國際市場準入規則和標準制定,推進重點領域創新成果便捷、高效應用,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現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責任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先進技術應用市場環境
依托南沙科學城設立國際先進技術應用推進中心(大灣區),服務重大項目需求,構建先進技術應用轉化流程與評價標準,加快推進商業航天、生物醫藥、海洋科學等全產業鏈發展,在商業模式、資金合作等方面形成符合技術攻關特征的新范式,創新應用場景,促進前沿性顛覆性技術市場化應用。聚焦工業機器人等新質生產力發展,積極引入并推動自主建立相關國際標準認證組織,構建國際領先的智能設備行業標準與認證體系,面向粵港澳大灣區及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核心部件廠商開展檢測認證服務。支持聯合港澳高校、科研院所等開展技術攻關,推動面向科研等應用場景實現粵港澳數據跨境流通和交易,在科研項目評審、經費支出、過程管理等方面借鑒港澳及國際管理制度。(責任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深化服務貿易創新
積極引入港澳等境外專業服務人才,研究建立境外職業資格認可清單,提供更便利的工作執業、跨境流動、生活等支持政策,對于在南沙從業、已在港澳參保的港澳居民,免于在南沙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創新發展研發設計、質量認證、檢驗檢測、跨境租賃等新興服務貿易。優化珠江航運運價服務指數體系,探索推動注冊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的企業以保稅物流方式開展以船供為目的的高低硫燃料油混兌調和業務。(責任部門: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海關總署、國家移民局、市場監管總局,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打造國際一流的企業跨境投融資綜合服務體系
支持以央地統籌推進、省市區聯動、港澳資源協同、市場充分參與的方式推進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建設。設立省級實體化運作的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中心,為企業“走出去”提供一站式服務。建立境外投資相關政務事項在綜合服務基地的服務窗口,統籌集成境外投資備案等環節手續。建設專業服務業集聚區,引進法律、金融、會計、咨詢等專業服務業集聚發展。探索與港澳、國際相關機構共建共享“走出去”綜合服務海外布局網點。(責任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發展特色金融
探索建立與國際標準銜接的綠色金融標準、評估認證及規范管理體系。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立足于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綠色低碳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共建“一帶一路”,有序拓展品種布局。健全綠色建筑激勵政策措施,探索完善綠色建筑預評價工作,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支持綠色建筑發展。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州南沙)跨境理財和資管中心。(責任部門:金融監管總局、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研究建立碳排放統計核算、計量體系,大力推動綠色產品認證及結果采信。加快建設國家碳計量中心(廣東)。深入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探索氣候投融資模式和工具創新。創建廣州南沙粵港融合綠色低碳示范區,研究綠色低碳園區建設運營新模式,探索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及歐盟碳排放相關標準互認機制,助力“零碳”產品全球范圍自由流通。推進氫能等清潔能源利用,適當超前布局建設和運營換電站、高壓充電樁等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新型基礎設施。擴大綠證綠電交易,支持各類企業購買和使用綠證,推動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實現高比例綠電消費。(責任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全面提升種業行業準入效能
支持建設特色種業創新中心、種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和種業中外合作創新中心。優化農作物種子、苗木、種畜禽、水產苗種的生產經營審批服務。推動探索種業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支持下放省級種業生產經營審批權限,健全市場監管執法方式。加快推進廣州南沙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建設,優化品種審定登記程序。(責任部門:農業農村部,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放寬醫藥和醫療器械市場準入限制
支持完善各類新藥與醫療器械新技術研發、應用管理標準,準許細胞和基因治療企業經衛生健康部門備案后可依托醫療機構開展限制類細胞移植治療技術臨床應用,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企業利用境內人類遺傳資源開展人體干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之外的醫學研究。更好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審評檢查分中心作用,探索承接相關職能。鼓勵國內外生物醫藥與健康企業和研發機構在南沙設廠開發各類產品。(責任部門:國家藥監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放寬其他民生重點領域市場準入
拓展廣東省電子處方中心功能,優化醫療服務與藥品流通體系,探索放寬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互聯網銷售限制。支持推動在南沙實施外國人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及游輪免簽政策。塑造國際化高品質的生活圈,支持提供與港澳相銜接的公共服務,引進香港地區注冊獸醫、先進動物診療機構進駐南沙,探索香港地區進境獸藥區域定點使用模式。(責任部門:國家衛生健康委、商務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移民局、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開展檢驗檢測和認證結果采信試點
落實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要求,堅決破除現行標準過多過亂造成的市場準入隱性壁壘,選取電子元器件和集成電路、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等重點行業領域,引導市場采信認證和檢驗檢測結果,推動與其他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的地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結果互認、一證通行”,有關地區和單位原則上不得要求進行重復認證和檢驗檢測,推動實質性降低企業成本。引導檢驗檢測和認證機構良性競爭,市場化進行優勝劣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認證檢測機構試點開展信用評價,推動行業協會和相關機構自律和健康發展。(責任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構建市場準入全鏈條監管體系
優化市場準入監管體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有效維護市場秩序,妥善防范重大風險,堅持先立后破、整體謀劃,創新監管機制,靈活運用信用監管、行業監管、“互聯網+”監管與觸發式監管等監管模式與工具,構建“準入+監管”閉環管理體系,實現各領域市場準入全鏈條、多方位、多渠道監管,促進各領域規范健康高質量發展。創新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環境,依法保障有關各方合法權益,激發市場發展潛力與活力。(責任部門: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進跨部門準入綜合監管
對涉及多部門、管理難度大、風險隱患突出的監管事項,建立健全跨部門準入綜合監管制度,強化條塊結合、區域聯動,提升準入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對重大預警信息開展跨部門綜合研判、協同處置,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提升監測感知能力,及早發現和處置各類風險隱患。(責任部門: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重點領域準入監管
探索建立無人體系產品運營違法和事故分級分類責任認定機制。優化科技監督體系,完善備案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健全全球溯源體系標準體系和數據規則體系,構建食品藥品安全全鏈條社會共治管理模式。做好企業“走出去”服務和管理,積極防范、妥善應對各類境外安全風險。建立健全金融監測管理體系,構筑金融“防火墻”。完善口岸種質資源進境監管查驗設施,提升種質資源檢驗檢疫能力。確保電子處方中心數據安全和可追溯,制定監測信息通報機制和風險管控措施。(責任部門: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動協同化市場監管
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覺、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增強經營主體自我約束能力,發揮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標準組織等自律作用,針對相應準入領域建立健全行業自治與管理規則。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進行監督。(責任部門: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廣東省、廣州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積極支持,協同高效推進各項任務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協調力度,加強督促檢查,組織專項評估,在條件成熟基礎上推出新一批改革舉措,重大情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廣東省要積極為各項改革舉措落地創造條件,在省級事權范圍內給予充分支持和授權。廣州市要切實擔起主體責任,整體謀劃、分步實施,認真做好具體實施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12月26日
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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