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海市靜安區2024年度企業節能減排降碳扶持資金申報指南發布。
文件明確,此次申報適用對象為
1、在本區域范圍內實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區能源消費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項目;
2、在本區域節能屬地管理的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參照執行,使用區財力資金的項目除外。
申報專項資金的法人單位應信用狀況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上無嚴重失信記錄。
文件提出扶持范圍和標準。
其中,建筑領域節能項目
符合本區支持范圍的綠色建筑示范項目、裝配整體式建筑示范項目、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示范項目、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立體綠化項目,按照所獲得市級扶持資金給予1:1配套支持。
采用調適、用能托管等建筑節能創新模式的樓宇節能低碳項目,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0%及以上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10元。
單個建筑項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項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150萬元。
新能源項目
太陽能光伏補貼。對采用太陽能光伏技術的項目,按照并網規模給予每千瓦800元的補貼。建設要求:光伏設備裝機容量不低于10千瓦。
其他新能源技術應用補貼。按所獲得市級扶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支持。
單個新能源技術應用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條件的單位按照項目類別分別填報(蓋章),并將申報表(1式3份)和附件(1份,含材料清單)于5月24日(周五)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相關受理部門。
原文如下:
靜安區2024年度企業節能減排降碳扶持資金申報指南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扶持企業做好節能減排降碳工作的暫行辦法》(靜府規〔2022〕3號),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各有關部門,即日起啟動2024年度本區節能減排降碳扶持資金項目申報。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1、在本區域范圍內實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區能源消費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項目;
2、在本區域節能屬地管理的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參照執行,使用區財力資金的項目除外。
申報專項資金的法人單位應信用狀況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上無嚴重失信記錄。
二、扶持范圍和標準
(一)自主節能改造項目
企業自主投資落實節能技術改造、加強用能管理,經審核,實現年節能量20噸標準煤及以上,按照年節能量或實際投資額給予補貼,補貼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單個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按年節能量計算的,給予每噸標準煤1200元補貼;按實際投資額計算的,給予項目投資額20%的補貼。
(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由節能服務企業全額投資、在本區范圍內開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且實施后年節能量50噸標準煤以上的,年節能率達到20%,給予項目投資額30%的補貼;年節能率達到10%,給予項目投資額20%的補貼。單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補貼金額不超過150萬元。
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企業共同投資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補貼資金可由合同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或約定分享。
(三)建筑領域節能項目
符合本區支持范圍的綠色建筑示范項目、裝配整體式建筑示范項目、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示范項目、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立體綠化項目,按照所獲得市級扶持資金給予1:1配套支持。
采用調適、用能托管等建筑節能創新模式的樓宇節能低碳項目,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0%及以上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10元。
單個建筑項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項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150萬元。
(四)新能源項目
太陽能光伏補貼。對采用太陽能光伏技術的項目,按照并網規模給予每千瓦800元的補貼。建設要求:光伏設備裝機容量不低于10千瓦。
其他新能源技術應用補貼。按所獲得市級扶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支持。
單個新能源技術應用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五)分布式功能項目
企業為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按照“以熱(冷)定電”原則,在本區范圍內開展的天然氣分布式供能項目,按照所獲得市級扶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建設要求:單機規模50千瓦以上(含),且符合《燃氣分布式供能系統工程技術規程》要求。
(六)循環經濟項目
對企業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實施園林和生活廢棄物、電子和危險廢棄物以及其他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和回收網絡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類項目,按與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相關部分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對被評選為國家級、市級循環經濟相關試點示范單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40萬元、20萬元。
(七)降低污染排放項目
通過關、停、并、轉、遷等方式,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產出的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項目,一次性獎勵5萬元。
(八)先進示范項目
對取得國家或本市綠色創建稱號,金樹葉級、銀樹葉級旅游飯店,本市能效“領跑者”稱號,清潔生產審核資質證書,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對取得國家、本市各類綠色創建稱號(綠色飯店、綠色商場、綠色園區等)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取得金樹葉級旅游飯店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銀樹葉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取得能效“領跑者”金牌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銀牌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銅牌的給予一次性獎勵8萬元;取得清潔生產審核資質證書或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對年度能耗“雙控”目標評價考核優秀的重點用能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
對獲得國家級、市級認可的具有示范試點創建資格的項目,單個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九)節能技術應用
對采用符合國家及上海市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的節能技術項目,經審核,年節能量20噸標準煤以上,按不超過節能設施設備投資額2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只能享受一次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項目申請表和申請報告。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3、項目開工報告和竣工驗收報告。
4、相關合同文本原件和復印件。
5、項目投資的財務憑證和發票復印件。
6、自主節能改造項目需實施方案和能源消費匯總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需提供業主和節能服務公司等合同各方簽章同意申報的證明、實施方案、驗收報告等;市級配套補貼項目需提供獲市級扶持資金證明材料;光伏補貼項目需提供并網證明;先進示范獎勵項目需提供獎勵及認證證書復印件。
7、能夠證明項目情況的其他資料。
四、申報流程
符合條件的單位按照項目類別分別填報(蓋章),并將申報表(1式3份)和附件(1份,含材料清單)于5月24日(周五)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相關受理部門,其中工業、商業企業和含有商業零售業的樓宇向區商務委申報,純辦公樓宇向區建設管理委申報,旅游飯店向區文化旅游局申報。區相關職能部門對照申報材料清單,對申報項目提出初審意見后,5月31日(周五)前報送區節能辦。區節能辦通過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評審。
五、咨詢受理
政策咨詢:
區發展改革委33371736
申報受理:
區商務委33371852
區建設管理委33095281
區文化旅游局33095061
本通知由區發展改革委會同節能減排降碳各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來源:國際能源/光伏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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