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日,江西省能源局下發《關于做好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和并網服務工作的通知》,針對目前分布式市場存在的停止備案、并網周期長等問題做進一步說明!該文件為2023年12月20日,江西省能源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贛能新能字〔2023〕142號,以下稱“142號文”)的進一步補充說明文件。
一、不得將消納意見作為前置條件,擅自停止備案!
各級備案機關不得無故不備案、暫停備案或擅自增加前置條件。接網消納存在風險的地區,可作風險提示。
電網企業受理消納意見申請不應設置前置條件,對經過充分論證,采取“四可”、配置調節手段、集中匯流等多種措施后仍無法并網的,可明確注明采取“四可”、配置調節手段、集中匯流等多種措施后仍無法并網。
“142號文”中明確規定:
不應將預警信息作為限制項目開發的依據,可針對接入消納存在風險的戶用光伏項目,電網在備案服務中要出示風險提示函,并與備案主體進行確認。
二、以12月20日為界,規范備案!
以“142號文”的發布時間,2023年12月20日,作為時間節點:
此日期前,電網企業已按規范程序受理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按戶用項目做好并網服務;
此日期后,自然人投資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按戶用項目做好并網服務;由企業投資、租用居民屋頂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按非自然人項目管理,由電網企業核定接網消納條件、市級能源主管部門納入建設規模后予以并網。
“142號文”中明確規定:
個人應持本人姓名的I類銀行卡和主要設備(光伏板、逆變器等)購買發票向電網企業申請并網。應避免企業利用居民信息貸款或變相貸款等方式將項目運行風險、金融風險轉嫁居民。
將全省工商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規、優選環節合并,取得有效接入意見等支持文件的項目通過綠色通道按月納入建設規模。
目前,下發正式文件,七個省將平臺企業租賃農戶屋頂的戶用光伏項目按照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管理的省份包括:山東、河北、河南、安徽、江西、湖南、湖北。
三、安裝未并網項目,盡早并網!
近日,河南省出臺文件,推動存量未并網項目開展集中并網。
對未按規范要求受理、備案、納入建設規模、建設的存量光伏項目,由當地能源主管部門盡快組織電網企業核實其項目實際建設情況、并網條件等,對符合政策、具備并網條件的項目盡早予以并網。
各級電網企業要優化工作流程,簡化審核環節,推行并聯辦理,縮減辦理時限,進一步提高效率。更多采取“線上受理”“一次告知”等方式受理接網申請。
接網消納存在風險的地區,由能源主管部門組織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對接研究消納方案,妥善解決并網和消納矛盾。
一是落實“四可”要求,在建設主體作出自擔各項風險承諾后簽訂并網安全協議,并網后通過“可觀、可測、可控、可調”等手段做好應急調度工作。
二是加強技術指導,對承諾承擔相應風險、配置調節手段的建設主體要充分做好技術指導,在接入意見中明確具體方案。
三是加強電網薄弱環節改造,挖掘電網消納潛力,根據當地負荷增長和電網條件分期、分批安排項目接入。
來源:世紀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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