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底前,關于四川分布式光伏并網接入問題的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咨詢頻發,同時,四川分布式光伏并網總量僅約64萬千瓦,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我辦在市場監管司和新能源司指導下,對四川省分布式光伏并網接入突出問題開展監管,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糾正了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設置前置條件行為。我辦分別對省能源局和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發文要求對“備案前必須取得電力消納意見”進行糾正,有效解決了備案環節增設前置條件的問題,厘清了分布式備案和接網辦理的工作界面,也有利于加強分布式光伏接網的電網公平開放監管。
二是規范分布式光伏接入方案辦理。我辦經現場檢查和調查分析,對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下發《整改通知書》。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落實整改要求,修訂相關工作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并舉一反三,在轄區組織開展自查和整改。目前分布式光伏接網辦理時間由原來個別長達半年縮短為最長24個工作日,12398關于分布式光伏并網接入的投訴、咨詢接近為零。
三是推動四川省開展配電網承載能力評估工作,要求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籌配電網容量、負荷增長及調節資源,系統開展新能源接網影響分析。目前四川省已建立可承載新能源規模的發布和預警機制,公開相關信息,引導分布式光伏科學布局、有序開發。四川省能源局正在組織編制配電網發展實施方案等工作。
分布式光伏監管工作開展以來,四川分布式光伏并網容量4個月內新增34.8萬千瓦,新增并網容量占近年來分布式光伏并網總量的35.2%。相關工作有力提振了分布式光伏企業等市場主體對四川營商環境的信心,有利于進一步激發四川新能源開發建設活力。
下一步,我辦將在國家能源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當好國家能源規劃政策落實的“監督者”,進一步加強電網公平開放監管,特別是新能源接入監管,提升新能源并網消納能力水平,推動四川省新能源健康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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