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核新能源發布公告稱,于2020年11月10日,該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中廣核鞍山與義縣公司及凌源公司訂立光伏設備轉讓協議。
中廣核鞍山將分別向義縣公司及凌源公司出售1.9兆瓦及3.9兆瓦分散式光伏項目的36項設備及20項設備,代價為分別約人民幣903.43萬元及877.22萬元(含稅),總代價為約人民幣1780.65萬元(含稅)。預計該集團會由于出售設備而確認未經審核收益約人民幣1575.12萬元。
中國根據《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對光伏行業出臺「531新政」后,由于中廣核鞍山的1.9兆瓦及3.9兆瓦分散式光伏項目未能在 2018年5月31日前并網發電,光伏補貼電價無法落實。由于其收益率無法滿足該公司要求,中廣核鞍山的該等項目被列為資產盤活項目,2019年末對中廣核鞍山在建工程進行全額減值。出售設備可使集團變現投資并確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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