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能源局發布《江蘇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明確充分發揮太陽能資源,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發電裝機達到260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與集中式光伏發電裝機分別達到12GW、14GW。
根據文件投資估算,到2025年,江蘇省風電新增約1100萬千瓦.新增投資約1200億元,其中海上風電新增約800萬千瓦,新增投資約1000億元;光伏發電新增約900萬千瓦,新增投資約300億元。“十四五"期間,江蘇省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約2200萬千瓦,新增投資約1630億元。
這意味著,“十四五"期間,光伏、風電每年分別將有2GW與2.2GW的裝機空間。
根據文件,將因地制宜推動平價示范基地項目,突出市場化、低成本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戰略,進一步加快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技術水平提高和建設成本降低,結合場址資源條件、電網消納和技術進步等綜合因素。
因地制宜推進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等執行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的平價示范基地建設,引導建設上網電價低于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的可再生能源低價上網試點項目。
充分利用墾區農場、魚塘水面、沿海灘涂、山地丘陵、溝渠等各類空間資源,因地制宜推動鹽城、南通、連云港、宿遷、鎮江、淮安、揚州、徐州等地建設一批風光互補、漁光互補以及農業設施相結合等不同方式和形態的“光伏+”綜合利用平價示范基地和陸上風電平價示范基地。
此外,文件要求,大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做好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綠證機制、電力現貨市場機制的銜接,促使市場主體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公平承擔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義務,為可再生能源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形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引領的長效發展機制。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
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總體部署,通過市場化手段,進一步豐富輔助服務參與主體,鼓勵發電企業積極參與調峰輔助服務,合理加大補償力度,激勵各類靈活性資源主動提供輔助服務。
加強電網調峰能力建設。積極開展抽水蓄能、燃氣機組等調峰電源建設,進一步提升煤電機組調峰能力,完善省內電網主網架結構,提升北電南送過江通道輸送能力。著力推動可再生能源消納模式創新。
鼓勵推廣電動汽車、港口岸電、電制氫、電采暖等應用,采取多種措施提升電力消費需求,擴大本地消納空間。鼓勵建設新一代電網友好型可再生能源電站。探索在可再生能源場站側合理配置儲能設置,探索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場站側儲能市場化商業模式。通過各種類型儲能技術與風電、太陽能等間歇性可再生能源的系統集成和互補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系統的穩定性和電網友好性,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方式創新轉型。
推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推動蘇州工業園區、常州天寧區鄭陸工業園、鹽城市現代高端紡織產業區、南通海門市余東鎮、秦州姜堰區、無錫江陰市以及省內泰州興化市共7個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建設。
積極推動多能互補能源綜合利用。以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為基礎,積極發展先進儲能技術、信息通信技術和智能控制等技術,加強可再生能源與增量配電網、電動汽車、充電樁、氫能等融合發展,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補、技術先進、機制創新”的原則,重點在消納條件好、發展潛力大、滲透率高的地區,推進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分布式電源多元互補、與儲能深入融合的新能源做電網應用示范工程、多能互補、“源網荷儲一體化”等能源新業態,探索電力能源服務的新型商業運營模式,建立多源融合、供需互動、高效配量的能源生產和消費模式。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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