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0”承諾的提出使中國正式走入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舞臺的核心,“十四五”期間,清潔能源將迎來高比例和高質量的發展。
1月28日,在國際能源署《2020年可再生能源報告》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2020年中國可再生能源展望報告》線上發布會上,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任育之表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十四五”規劃正在編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將準確把握可再生能源在應對氣候變化、推動能源轉型、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意義,保持能源革命的戰略定力,以更大的力度來推動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高比例”、“高質量”將是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關鍵詞,任育之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的考慮:一是,優先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高質量發展,努力提高非化石能源的比重,力爭在“十四五”期間清潔能源成為能源增量的主體;二是,發揮電能替代的清潔替代作用,在終端能源消費環節,大力實施電能替代,顯著提升電力在中國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三是,加大可再生能源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鞏固提升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技術水平;四是,要健全完善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協同機制,如價格財稅支持機制,電網改革以及市場發展等;五是,要加強可再生能源國際合作,更好地發揮可再生能源在國際能源合作的做能源合作中的作用,深化可再生能源產能合作,加強技術交流,努力融入全球能源產業鏈。
在國際合作方面,任育之表示:“這些是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丹麥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比例高,同時海上風電發展較為領先,中國十四五期間也將發展海上風電,希望能夠在這一領域與丹麥開展合作。同時也希望就如何增強電力系統的靈活性,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納能力與丹麥共同交流,以及繼續深化與國際能源署在可再生能源的合作。”
1月19日,中國國家能源局局長、黨組書記章建華和丹麥氣候、能源與能效大臣達恩·約恩森舉行了視頻會談,雙方同意繼續加強密切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丹麥氣候、能源與能效部常務副國務秘書Anders Hoffmann在上述發布會上表示:“2020年的報告為中國平穩過渡到一個清潔安全低碳高效的能源系統勾勒出了一條可行的道路,同時也不會增加能源的成本,不會影響經濟的增長。從丹麥的經驗來看,這是完全可行的。”
中國的風光裝機容量正在不斷擴充之中。根據國家能源局1月20日發布的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等數據,2020年新增太陽能發電裝機48GW,其中光伏戶用裝機10.1GW,地面電站和工商業分布式的裝機規模達38.1GW;2020年新增風電并網裝機約71.7GW,超出市場預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