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江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優選工作的補充通知》。
《通知》指出,多批次組織項目優選工作,江西省能源局擬在控制年度新增總量的基礎上分批開展新增光伏發電項目優選工作,原則上每季度組織一次申報工作。項目單位可依據項目成熟程度及預計并網時間自主選擇申報時間段,合理有序參與項目申報,減少倉促申報造成的前期不扎實問題,緩解項目集中并網造成的市場波動。
另外,根據《通知》,省級光伏發電規劃項目庫每年開展四次滾動調整工作,其中論證項目庫調整時間為每年年初和年中,近期項目庫調整時間為論證項目庫調整后1-2個月左右。每次調整后的項目庫清單均在網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今年1月印發的規劃項目庫中列入“待進一步論證項目清單”中的項目可參與下次規劃論證庫的申報調整,符合政策的納入項目論證庫。今后不再設置待論證項目庫清單。
此外,《通知》還指出,對納入規劃近期項目庫2年以上、納入論證項目庫3年以上而未報實際前期工作進展的項目,由所在設區市發改委(能源局、辦)或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提出調整建議,在項目庫滾動調整時及時清退,騰出規劃容量。對于已納入2019、2020國家建設規模但確實無法實施的項目,可由企業主動申請調出建設規模,企業退出全部未實施項目后可正常參與新項目申報。
2020年底江西省光伏累計裝機為7.76GW,據江西省能源局新能源處副處長黃光輝透露,未來五年水電資源已經接近開發殆盡的狀態,可再生能源裝機增長將集中在光伏方面,預計2025年光伏新增空間約21GW,2030年光伏裝機要達到62.3GW。(詳情點擊《四省“十四五”光伏新增規劃約66GW,2021中國光伏市場開發論壇干貨滿滿!》查看)
2021年3月,江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發電項目競爭優選有關工作通知》,文件指出,申請參與全省2021年新增光伏發電競爭優選的項目,可自愿選擇光儲一體化的建設模式,配置儲能標準不低于光伏電站裝機規模的10%容量/1小時,儲能電站原則上不晚于光伏電站同步建成。對符合建設條件的光儲一體化項目將在競爭優選評分中給予傾斜支持。(詳情點擊《3月25日前上報!年底前并網,江西啟動2021年新增光伏項目競爭優選工作》查看)
原文如下:
江西省能源局關于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優選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設區市發改委(能源局、辦),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根據《江西省能源局關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發電項目競爭優選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正在開展光伏規劃庫調整和優選申報工作。針對申報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現就相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完善規劃和項目申報機制
1.多批次組織項目優選工作。為引導企業做實、做好前期工作,提高申報項目的合格率,我局擬在控制年度新增總量的基礎上分批開展新增光伏發電項目優選工作,原則上每季度組織一次申報工作。項目單位可依據項目成熟程度及預計并網時間自主選擇申報時間段,合理有序參與項目申報,減少倉促申報造成的前期不扎實問題,緩解項目集中并網造成的市場波動。
2.滾動調整規劃項目庫。省級光伏發電規劃項目庫每年開展四次滾動調整工作,其中論證項目庫調整時間為每年年初和年中,近期項目庫調整時間為論證項目庫調整后1-2個月左右。每次調整后的項目庫清單均在網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今年1月印發的規劃項目庫中列入“待進一步論證項目清單”中的項目可參與下次規劃論證庫的申報調整,符合政策的納入項目論證庫。今后不再設置待論證項目庫清單。
3.簡化支持文件要求。進一步簡化規劃論證庫申報材料,原所需支持性文件中“接網初步意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項目申報完成后我局統一征求電網企業意見。
二、完善規劃和建設項目退出機制
1.完善規劃項目庫入庫項目退出機制。在建項目并網后應及時納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數據平臺,并自動移出規劃項目庫;對納入規劃近期項目庫2年以上、納入論證項目庫3年以上而未報實際前期工作進展的項目,由所在設區市發改委(能源局、辦)或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提出調整建議,在項目庫滾動調整時及時清退,騰出規劃容量。
2.完善已納入年度建設規模項目退出機制。對于已納入2019、2020國家建設規模但確實無法實施的項目,可由企業主動申請調出建設規模,企業退出全部未實施項目后可正常參與新項目申報。
請各級發改能源部門參照上述要求做好本級光伏發電項目管理工作,并積極做好當前光伏發電優選工作的政策宣傳解釋工作,提升服務水平,優化營商環境,引導企業做實項目前期工作,確保我省光伏發電項目優選工作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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