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持續推動河南省風電、光伏發電高質量躍升發展,爭取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裝機達到5000萬千瓦以上,力爭風電光伏發電新增裝機2000萬千瓦左右,奮力向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目標邁進。
文件要求堅持集約高效建設光伏發電。光伏發電項目要突出節約集約用地導向,應當優先利用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建設,積極支持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建設集中連片分布式光伏項目。具備條件的地區可結合采媒沉陷區、石漠化、油井礦山廢棄地治理等,適時開展創新性強、綜合效益高、示范帶動強的高質量“光伏+”基地建設,原則上不支持無技術進步目標、無市場機制創新、價格競爭能力弱的普通集中式光伏電站。
同時加強項目全過程管理,設立儲備、前期、建設三個項目庫,各項目庫有效銜接、限時考核、動態調整。各地要加強入庫項目信息監測,按照“儲備一批、成熟一批、建設一批”的發展思路,分批推進、分步實施。
鼓勵各市選擇3家左右骨干傳統電源企業、新能源頭部企業、產業鏈優勢企業開展戰略合作,牽頭摸排資源,增強市域統籌,協同謀劃布局,發揮比較優勢,降低非技術成本,避免無序競爭。
此外,河南省還強調,堅持增存掛鉤嚴格考核。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加強省級年度開發方案引導作用,把已核準未并網存量項目建設情況作為各地新增規模的重要依據,優先支持項目推進快的市縣開發項目,對已核準未并網存量項目多、進展嚴重滯后、生態環境有破壞的市縣,減少或暫緩安排新增規模,并在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專項等考核中予以扣分處理。對建設進度滯后的項目,視情況采取自行落實消納條件、降低保障消納小時數、直至取消并網資格等約束機制。
逐步建立完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后評價制度,對明顯超出合理工期,建設運行管理水平低,運行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或受到環保、水利、林業、自然資源等部門行政處罰的項目及其業主,在后續項目申報中予以限制,情節嚴重的,納入黑名單,禁止在豫開發新能源項目。
堅持產業帶動融合發展。推動資源開發與裝備制造協同發展。支持風電、光伏發電、儲能等相關裝備制造基地做大做強,不斷提升裝備制造企業自主研發能力和先進制造產能,打造具有市場競爭優勢的完整產業鏈條。鼓勵省內優勢新能源裝備企業針對河南資源特點,定制開發適用性裝備,并加速在省內項目應用。支持裝備制造企業上下游一體化發展,建設新裝備示范項目。
新能源助力鄉村振興。深入發掘新能源在鄉村產業發展、觀光旅游、文化體驗等領域的多種功能和多重價值,依托現代產業園區、特色旅游區等平臺,通過“多能互補+特色旅游”等新業態新模式,推動產業融合發展。
原文件如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