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大會上代表中國政府向世界宣布:“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順應了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大勢,充分展示了中國負責任的大國擔當,也開啟了中國新一輪能源革命和經濟發展范式變革升級的“倒計時”。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盧純認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變革,將推動中國能源產業和經濟結構轉型升級以及發展范式的全面改變。我國能源產業必須從國家戰略和國家安全高度、以碳達峰、碳中和為引領,堅定不移地走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發展之路。加快建設五條清潔可再生能源走廊,構建以清潔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可以為我國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構建穩固的低碳能源基礎。
應加快建設哪五條清潔可再生能源走廊?如何理解其價值?
基于我國獨特的地理特征、資源稟賦和發展需要,國家可以聚焦建設五條清潔可再生能源走廊,即長江中上游水電清潔可再生能源走廊、三北“風光”清潔可再生能源走廊、海上風電清潔可再生能源走廊、東部沿海核電清潔能源走廊和“一帶一路”清潔可再生能源走廊。
這五條能源走廊橫貫東西、貫穿南北、連接中外、輻射全球,形成我國最重要的清潔可再生能源基地、產業發展平臺和維護我國能源安全的戰略保障,成為構建我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和替代落后煤電的重要基石,以及我國未來引領全球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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