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陜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項目優選工作方案的通知》,對《陜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項目優選工作方案》進行公示。
《方案》顯示,陜北至武漢特高壓直流輸電通道額定電力輸送能力8GW,規劃配套新能源約10GW。一期項目總規模6GW,其中榆林4.2GW,延安1.8GW。根據陜西省與湖北省關于外送通道達成的意見,2.1GW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從榆林市配置給湖北能源集團開發建設,項目通過榆林市向陜西省發改委申報,其余3.9GW納入本次競爭性配置。
納入本次競爭性配置的陜武直流一期項目共3.9GW,其中集中式風電項目2GW、普通地面光伏項目1.9GW。
項目需同步配套項目裝機容量10%且不低于2小時的電化學儲能系統,電化學儲能集中式建設,采取共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的方式配置,與風電、光伏項目同步建成 投產。
申報方面,《方案》為保障市級權限,落實項目責任,本次按照7.8GW的建設規模申報,申報規模達不到要求的,榆林、延安兩市之間可以替補。項目單體規模不低于100MW。
施工方面,項目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具備開工條件,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
電價方面,項目上網電價以陜武直流輸電通道結算電價為準。
在競爭性配置申報材料提綱中,強調申報企業需要“圍繞陜西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設,打造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促進能源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說明企業在推進基地建設中已開展的實質性工作、進展情況,及取得的成果或成績,并根據工作內容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相關文件原文如下: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陜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項目優選工作方案的通知陜發改能新能源〔2021〕1446號
延安、榆林市發展改革委,國網陜西省電力有限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陜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項目建設,促進陜北地區新能源集約開發和可再生能源電力規模化外送,現將《陜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項目優選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按照優選工作方案要求,做好項目申報工作。
附件:陜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項目優選工作方案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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