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涼山州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推進“十四五”集中式光伏、 風電資源開發的實施意見(試行)》,意見提出:
1、配套能源裝備制造業
新能源聯動產業融合發展模式。鼓勵企業通過資源開發引進風電機組、光伏組件、 電池組件、輸配電設備等能源裝備制造業落戶我州;支持新能源技術創新轉化,推動核心技術開發 利用,構建產學研合作機制;配套發展新能源科技研發、技術咨詢、生產運營、檢測認證、供應鏈管理等生產性服務業;
鼓勵提升產業能級。支持企業通過光伏、風電資源開發,大力發展裝備制造業等上下游產業,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打造供應鏈,促進產業提質增效。
2、采用“光伏+N”模式,與農牧業、旅游業相結合
按“新能源+N”綜合開發模式推動新能源和大數據、特色農牧業、文旅康養等產業融合發展;引導企業支持我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修復、環境治理和鄉村振興等。
3、設立州鄉村振興基金,用于鄉村振興
建立資源利用補償機制。鼓勵入駐我州光伏、風電 等新能源企業自愿承諾按落地項目上網結算電量定額繳納一定收益設立州鄉村振興基金,統籌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和全州經濟社會發展。
4、結轉項目處理
光伏項目。《四川省2017—2020 年光伏扶貧實施計 劃》第一批項目中,昭覺、布拖、普格、喜德縣光伏扶貧電站配 套建成的送出工程尚有送出富余容量,可在2021 年由原項目法人 與屬地政府按照市場化原則以富余容量為限協商增建項目有關安 排,經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審核后按程序組織實施。
風電項目。已列入2020 年省能源局核準計劃和涼山州風電基地規劃報告開發時序或國家“十四五”風光水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基地的喜德北山、喜德瑪果梁子、德昌臘巴山、布拖海博、布拖拖覺、會東小街一期、雷波阿合哈洛、會理小箐村、寧南果木二期、鹽源白烏項目,若在2021 年底前具備核準條 件,經州政府同意,按照“一縣一公司”模式由原項目法人繼續 開展前期工作,在 2021 年底前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核準建 設。尚未開展前期工作或未能在2021年底前核準的,按照本實施 意見規定的市場化方式重新公開公平公正配置資源。
原文件如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