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國家能源局把新能源指標管理權限下放到地方,而地方政府驚喜的發現,“指標”是一種資源,可以換來產業配套、資金等各種好處,項目指標超發便不可避免!
一、313GW+,超發的新能源項目規模指標!
2021年以前,受補貼額度的制約,全國新能源項目的總盤子,一直在國家層面管控。
2021年5月11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改變風電、光伏項目指標的管理方式,并提出三個機制:
1)消納責任權重引導機制:省能源局根據消納權重計算本省保障性規模
2)保障性并網競爭性配置機制:全國保障性規模90GW
3)并網多元保障機制:保障性規模電網負責,市場化規模自行解決。
詳見《戶用補貼5億,保障性規模90GW+!》
根據國家發改委年初下發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權重”,各省到底需要多少的風電、光伏項目,只能做一個大致的估算。根據國家層面的估算,全國大致是90GW。而各省則采取了多多益善的原則。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一年,全國功能下發了超過313GW的各類新能源項目規模指標!
1)各省下發的保障性規模:137GW
2021年,至少有20個省、市下發了24批次的風電、光伏項目保障性規模指標,總規模達到137GW。其中,風電項目45.8GW、光伏項目82.1GW,風光未區分的9GW。具體如下表所示。
表:2021年各省下發的保障性規模指標(單位:MW)
2)各省下發的市場化規模:79.3GW
2021年,至少有5個省、市下發了6批次的風電、光伏項目市場化規模指標,總規模達到79.3GW。其中,風電項目8GW、光伏項目2.8GW,風光未區分的42.1GW。具體如下表所示。
表:2021年各省下發的市場化規模指標(單位:MW)
3)大型基地項目指標:97GW
2021年11月24日,國家能源局、國家發改委印發的《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項目清單的通知》,涉及19省份,規模總計97.05GW。各省具體的規模如下圖所示。
圖:國家能源局下發的第一批大基地項目規模(單位:萬千瓦)
4)分布式項目規模:未知
除個別省份以外,上述新能源項目指標幾乎都是大型風電項目、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分布式光伏項目很少。大多數省份,對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項目的規模指標基本是敞開的,不加以限制。
根據國家能源局公布的2022年的能源工作重點,將啟動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毫無疑問,這將推動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的大規模發展。
僅以分布式光伏項目為例,2021年在整縣推進政策的推動下,戶用光伏項目并網預期達到20GW以上,工商業預期達到9GW以上,合計超過30GW。
可見,分布式光伏項目雖然未計入地方政府管控的規模指標,但其規模潛力很大!
綜上所述,2021年一共下發了137GW的保障性規模、79.35GW的市場化規模、97.05GW的大型基地項目,再疊加規模可觀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分散式風電項目,實際上的規模指標,將大幅超過313GW!
二、項目落地難!
如此大規模的指標,最終能有多大規模在明年落地?實際上,從拿到指標到項目并網,項目還要經歷多到關卡!
1)電網準備好了嗎?
2020年以前,國家一直以5%的新能源棄電率要求電網公司。2020年,按照5%的棄電率要求,電網公司給出2020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合計新增消納能力8510萬千瓦,其中風電3665萬千瓦、光伏4845萬千瓦。詳見《全國新增消納空間:風電36.65GW、光伏48.45GW》而實際上,2020年國內風電新增裝機7167萬千瓦,光伏新增裝機4820萬千瓦,合計11989萬千瓦,遠超過電網公司的數據。
2021年,雖然國家要求保障性規模電網公司保障性消納,相當于90GW是對電網的下限要求。然而,想消納是一碼事,是否能消納是另外一碼事!
全國的棄電率,正在慢慢反彈。
以當前新能源裝機比例最大的青海省為例,根據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的統計數據,1~11月,青海省的風電利用率為88.9%、光伏利用率為85.5%,棄電率均超過10%!
在國家能源局、國家發改委印發的《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項目清單的通知》中,青海省僅僅給出了84%的利用率承諾;而甘肅的一個基地,甚至只敢承諾80%!
國家統籌的大基地尚且如此,普通項目將會是什么情況?
與地面電站項目,分布式光伏項目的消納條件要好很多!尤其是自發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幾乎不會出現限電的情況。然而,隨著分布式光伏接入比例的增加,電網也越來越感受到壓力。
以我國分布式光伏裝機規模最大的山東省為例,早在2020年春節,10kV以上的、全額上網分布式光伏項目,在春節期間就被要求參與調度,春節期間輪流停電!
近期,山東能監辦、山東省能源局下發了《關于切實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網運行工作的通知》,對并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提出更高的要求。詳見《分布式光伏項目:要參與調度、調峰,具備高、低穿越力!》
可見,快速增長的新能源裝機占比,給電網消納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盡管按照國家能源局的要求,保障性規模項目由電網公司保障消納,可以不配儲能,但各省仍然對保障性項目提出了配儲能的要求!而且,儲能配比越來越高!
按照目前的電化學儲能效率,基本在85~90%之間。也就是,只要使用電化學儲能,就相當于棄電10%以上!因此,對于新能源投資企業而言,寧可棄電10%以上,也不愿意花額外的投資上儲能項目!
2)土地制約
相對于風電項目的點征,土地問題對光伏項目的制約尤其嚴重!
對于當前動輒100MW的光伏項目而言,尋找合適開發的資源,成群連片坐北朝南的坡地資源是最難的!目前,很多企業在尋找地的時候,不得已選用一般農用地,但風險較大。
11月2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下發《關于對光伏項目用地進行核查的通知》,對光伏項目土地利用情況進行重點核查!并要求文件下發即日起,停止光伏項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備案工作。
11月3日,內蒙古林草局等5個單位聯合發布了《關于實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區用途管控的通知》,將生態紅線列為禁止開發區,嚴格控制已批準風電、光伏等各類項目新增占用林地。全區各地新建風電場項目禁止占用天然林、喬木林地,新建光伏電站項目陣列組件只能占用無林地。
內蒙古將全區50.46%的國土劃入生態保護紅線。2020年,烏蘭察布市對草原上在建運營的礦山、風電光伏等項目限期退出,拆除部分已建項目。詳見《內蒙古:超50%國土劃入環保紅線,不新增風、光項目!》
除了風險極大之外,農光互補項目的土地租金往往很高。然而,企業開發人員受業績壓力要求,選用的地不一定能行,于是先獲取指標,能不能干再說!在項目收益算不過來,集團不批復投資的情況下可能廢指標,如果批風險就很大。
三、投資換指標,最終會如何收場?
前一段時間,第二批能源大基地正在進行申報。然而,據部分企業人員介紹,有些省的地方政府并不熱情!
目前,許多省份都在新能源指標分配方案中,明確提出產業配套的要求。剩下的省份,即使沒在文件里明確寫,也是有響應的要求。因此,在現在的形勢下,新能源指標可以給項目所在省份帶來產業投資、帶來鄉村振興基金,帶來一系列好處!如果把這些指標拿出來做大基地,那這些好處就都沒了。
然而,對投資企業而言,產業配套壓力真的很大,尤其是落后地區。任何企業都不是獨立存在的,需要人才、基礎條件的配套。地方政府一般要求落地高科技產業,然而,地方人才匱乏,根本就沒有發展高科技產業的人才基礎!同時,地方相關配套不到位,交通、上下游產業鏈、產業適應性等要求無法滿足,產業即使投下去,估計也難發展!
有企業人員表示,集團內部已經成立專班,專門研究不同地區,適合配套什么產業!
如前文所述,當國家能源局把新能源指標管理權限下放到地方,而地方政府驚喜的發現,“指標”是一種資源,可以換來產業配套、資金等各種好處,項目指標超發便不可避免!
2021年,全國下發的超過313GW的規模指標,彰顯著新能源行業的火熱行情!然而,在如此火熱的大行情下,我們更要冷靜的思考,這些項目最終能并網多少?什么時間并網?
原標題:超313GW,新能源項目指標井噴!行業需要冷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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