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能電力字〔2022〕1147號
通遼市能源局,包頭市發展改革委,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實施細則(2022年版)》(內能新能字〔2022〕83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2022年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申報的通知》(內能電力字〔2022〕865號)要求,自治區能源局組織相關專家組對有關盟市申報項目進行了評估。經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原則同意實施內蒙古(奈曼)經安有色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等5個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實施的項目情況
(一)內蒙古(奈曼)經安有色金屬材料有限公司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新增負荷37萬千瓦,配建新能源規模40萬千瓦,其中,風電25萬千瓦、光伏15萬千瓦、儲能6萬千瓦。
(二)內蒙古創源合金有限公司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新增負荷61萬千瓦,配建新能源規模75萬千瓦,其中,風電54萬千瓦、光伏21萬千瓦、儲能11.3萬千瓦。
(三)內蒙古通遼開魯生物醫藥開發區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新增負荷40萬千瓦,配建新能源規模55萬千瓦,其中,風電40萬千瓦、光伏15萬千瓦、儲能20萬千瓦。
(四)包頭市特變電工土默特右旗智慧低碳園區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新增負荷94萬千瓦,配建新能源規模80萬千瓦,其中,光伏80萬千瓦、儲能17萬千瓦。
(五)包頭市東方日升硅業有限公司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新增負荷65萬千瓦,配建新能源規模100.5萬千瓦,其中,風電70.5萬千瓦、光伏30萬千瓦、儲能27.5萬千瓦。
二、有關要求
(一)有關盟市要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規定履行項目審批程序,嚴格督促項目單位按照實施方案建設,嚴格監管項目建設進度,每月10日前向自治區能源局報送上月建設情況。
(二)電網企業要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合理安排項目接網時序,組織簽訂一體化調度協議。負荷未投產的,配建新能源不得辦理并網手續。
(三)項目單位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新能源與負荷要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嚴禁負荷不開工,只建設新能源;負荷不足、調峰能力降低或停運時,須引進新的負荷、新建調峰能力,并滿足一體化運行要求。
(四)項目單位應按照承諾,在一體化項目運行期間,因負荷或調峰能力不足造成棄風棄光,自行承擔風險,無權向公用電網反送電。
(五)項目單位需明確電網供電的最大、最小、平均負荷及典型供電曲線,并在此基礎上與電網企業協商校核接網方案。一體化項目與系統之間應形成較為穩定的受電電力,從公用電網受電電力峰谷差比例不高于負荷自然峰谷差比例。
(六)項目單位需與電網企業協商,在滿足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的前提下,明確一體化項目綠電替代部分備用容量及相關費用。
(七)自治區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電網企業對項目進行動態監測和定期預警,對不按照項目方案建設的,及時督促有關盟市和項目單位整改。
附件:符合條件項目匯總表
2022年9月28日
(聯系人:周飛航,聯系電話:0471-3605935)
(此件主動公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