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近日印發《黑龍江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提出2030年前,建筑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方案》明確,推廣建筑光伏一體化應用。推廣太陽能光伏應用,充分利用建筑本體及周邊空間,加強建筑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強化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監管,新建建筑原則上應安裝太陽能系統。到2025年底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加快智能光伏應用推廣,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
擴大清潔可再生能源利用。因地制宜推進地熱能、生物質能應用,推廣空氣源等各類電動熱泵技術,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運行中應用比例。探索建立符合市場化原則的可再生能源開發運營模式,重點在集中供熱未覆蓋區域、政府投資項目中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運行中應用比例。到2025年底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
提升建筑電氣化發展水平。推動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虛擬電廠等技術應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根據既有能源基礎設施和經濟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氫燃料電池分布式熱電聯供。
推動建筑熱源低碳化改造。有序推進風光資源利用,建設哈爾濱、綏化綜合能源基地和齊齊哈爾、大慶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在佳木斯、牡丹江、雞西、雙鴨山、七臺河、鶴崗等城市建設以電力外送為主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能源。科學布局生物質熱電聯產、燃氣調峰電站,建設抽水蓄能電站等蓄能設施。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氫,開展綠色氫能利用。
《方案》還提出,打造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轉變農房用能方式,引導農戶推廣太陽能暖房和光伏屋頂,提升改造后農房整體能效。推動光伏系統進村入戶,大力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加快生活用能方式變革,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的應用。
全文如下:
各市(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
《黑龍江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省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0月14日
黑龍江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以及住建部、國家發改委《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碳達峰工作部署,扎實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圍繞碳達峰目標,持續推進我省城鄉建設領域資源能源節約集約利用,系統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推動建筑碳排放盡早達峰,助力實現綠色龍江。
(二)工作原則。堅持集約高效、和諧共生,立足祖國北方生態安全屏障,堅持集約高效發展路線,將推動城市建設領域碳達峰與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緊密結合,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打造綠色低碳居住社區、創建美麗宜居城市、營造綠色鄉村,讓人民群眾在城鄉建設綠色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堅持系統謀劃、協同推動,加強頂層設計和全局謀劃,強化結果控制,合理確定工作節奏,注重各條線多目標協同,統籌推進實現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堅持創新引領、綠色發展,注重思維創新、方法創新、技術創新、機制創新,加強綠色低碳核心技術攻關,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碳減排管理制度。堅持雙輪驅動、共建共享,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實施共建共享,協同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各項工作。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底,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的建設發展方式,為城鄉建設領域2030年前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超低能耗建筑實現規模化發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持續推進,裝配式建筑加快發展,建筑用能結構逐步優化,城鎮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能效水平進一步提升。
2030年前,全省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全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建筑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人居環境質量大幅改善;建筑節能、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建筑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城鄉建設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取得積極進展,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基本實現。
二、建設綠色低碳城市
(一)優化城市結構布局。城市形態、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設方式對碳減排具有基礎性重要影響。
1.優化城市形態,實現組團式發展。組團內平均人口密度原則上不超過1萬人/平方公里,個別地段最高不超過1.5萬人/平方公里。
2.優化城市空間,完善生態系統。推動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生態系統,加強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態空間和防洪排澇空間。支持伊春建設國家森林城市,打造大興安嶺生態林城、黑河生態邊城。
3.優化城市設計,調整功能布局。落實《黑龍江省城市建筑風貌管理實施規定》要求,從整體平面和立體空間上優化區域空間、統籌城市建筑布局、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協調城市景觀風貌。新城新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促進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盤活存量用地,減少各類空置房。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交通設施,主城區道路網密度應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
4.優化建設方式,推動城市更新。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以內涵集約、綠色低碳發展為路徑,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堅持“留改拆”并舉、以盤活保留利用提升為主,加強修繕改造,補齊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強城市活力。(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地)政府推動落實。以下均需各市(地)政府推動落實,不再列出)
(二)打造綠色低碳社區。社區是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場所。
1.打造完整居住社區。按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完善《黑龍江省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到203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的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提高到60%以上。
2.構建15分鐘生活圈。推廣功能復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通過步行、騎行和公共交通網絡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和商業街區。
3.推進綠色社區創建。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60%的城市社區先行達到創建要求。探索零碳社區建設。
4.拓展物業服務功能。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在步行范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加強住宅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的節能管理。
5.倡導低碳生活方式。鼓勵選用綠色家電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品。鼓勵“部分空間、部分時間”等綠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導隨手關閉不用的電燈和電器。鼓勵選用新能源汽車,將新建居住社區要確保固定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納入施工圖審查,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廳、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建筑節能水平。
1.推進綠色建筑創建。嚴格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驗收標準,加強綠色建筑后評估和運維管理,實現綠色建筑全過程監管。到2022年底,各地城鎮商業房地產開發項目基本級綠色建筑占新開發建筑比例應達到70%以上,且每年以10%以上比例增加;到2025年底,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實施星級標準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達到一星級標準以上。
2.發展超低能耗建筑。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現行節能標準,落實我省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和支持政策,加快完善超低能耗建筑相關技術標準體系,推動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鼓勵建設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底,全省累計新建和改建超低能耗建筑1000萬平方米以上;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83%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
3.開展建筑節能改造。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持續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強節能改造鑒定評估,編制節能改造相關規劃,“十四五”期間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2500萬平方米,到2030年實現應改盡改。
4.強化建筑能效管理。開展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鼓勵對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實現智慧化管理,不斷降低建筑機電系統能耗,提升設備能效,到2030年實現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10%。(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婦聯、省工信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設綠色低碳住宅。
1.調控住宅開發規模。積極推進房地產去庫存,根據商品住房存量情況合理確定用地和住房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促進商品住房銷售,保持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在合理區間。
2.提升住宅供給品質。積極發展中小戶型普通住宅,限制發展超大戶型住宅。依據我省嚴寒地區氣候條件,合理確定住宅朝向、窗墻比和體形系數。積極運用被動式設計理念,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充分利用日照、自然采光和通風,降低住宅能耗。推行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減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資源浪費。
3.推廣住宅全裝修交付。完善住宅全裝修設計標準,推動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推行預制混凝土構件、預制陽臺、整體衛浴、集成廚房等預制構件和可拆改構件。
4.加強住宅使用維護。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提高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高基礎設施效率。基礎設施體系化、智能化、生態綠色化建設和穩定運行,可以有效減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1.推進城鎮智慧供暖。加快推進全省城鎮智慧供暖工作,通過智慧供暖示范項目建設,促進供熱系統優化配置,降低熱能損耗。到2025年底,全省城鎮智慧供熱一級網示范應用覆蓋面積達到3億平方米。
2.推進老舊管網改造。繼續推進供熱老舊管網改造,推進換熱站、管網智能化改造,“十四五”期間,累計完成供熱老舊管網改造4000公里以上,到2030年城市供熱管網熱損失比2020年下降5個百分點。加快推進城市燃氣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務。
3.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重點推進大慶市海綿城市示范城市建設。加強城市設施與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態本底的有效銜接,綜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滯與利用,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45%。
4.推進綠色交通出行。完善哈爾濱市城市軌道交通站點與周邊公交站點、建筑連廊或地下通道等配套接駁設施。加大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持續改善綠色出行環境,逐步提升綠色交通出行比例。
5.推進節水型城市創建。實施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加強供水管網漏損和老舊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推進管網分區計量,提升供水管網智能化管理水平,降低供水管網漏損率,力爭到2030年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8%以內。
6.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到2030年全省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
7.推進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全面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到203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是設施。
8.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與設計,統籌功能和景觀照明,控制過度亮化和光污染,“十四五”期間,全省新建改造市政道路照明18萬盞。推廣高效照明電器產品,節約照明用電,到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數字化系統。
9.推進城市慢道建設。開展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專項行動,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全面清理違法占道行為;完善人行道網絡,打通斷頭道路,連接中斷節點,優化過街設施,提高通達性。
10.推進城市綠地建設。合理規劃建設各類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和游園,推進城市綠道建設和道路綠化,因地制宜開展立體綠化,提高鄉土和本地適生植物應用比例,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6%,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9%,萬人擁有綠道長度1公里以上,國家級園林城市達到11個。(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優化建筑用能結構。
1.推廣建筑光伏一體化應用。推廣太陽能光伏應用,充分利用建筑本體及周邊空間,加強建筑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強化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監管,新建建筑原則上應安裝太陽能系統。到2025年底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加快智能光伏應用推廣,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
2.擴大清潔可再生能源利用。因地制宜推進地熱能、生物質能應用,推廣空氣源等各類電動熱泵技術,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運行中應用比例。探索建立符合市場化原則的可再生能源開發運營模式,重點在集中供熱未覆蓋區域、政府投資項目中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運行中應用比例。到2025年底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
3.提升建筑電氣化發展水平。引導建筑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到2030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65%。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到2030年電氣化比例達到20%。推廣熱泵熱水器、高效電爐灶等替代燃氣產品,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應用。推動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虛擬電廠等技術應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探索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技術,在滿足用電需求前提下,合理調配用電負荷,實現電力少增容、不增容。根據既有能源基礎設施和經濟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氫燃料電池分布式熱電聯供。
4.推動建筑熱源低碳化改造。綜合利用熱電聯產余熱、工業余熱,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應用盡用,燃煤供熱比例進一步降低。充分發揮城市熱電供熱能力,提高城市熱電生物質耦合能力。引導超低能耗建筑不再采用市政集中供暖。有序推進風光資源利用,建設哈爾濱、綏化綜合能源基地和齊齊哈爾、大慶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在佳木斯、牡丹江、雞西、雙鴨山、七臺河、鶴崗等城市建設以電力外送為主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能源。科學布局生物質熱電聯產、燃氣調峰電站,建設抽水蓄能電站等蓄能設施。推廣地熱能、太陽能等非電利用方式,積極穩妥推廣核能供暖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氫,開展綠色氫能利用。(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工信廳、省國網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綠色低碳建造。
1.發展裝配式建筑。持續培育產業基礎,加強項目全過程監管,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全面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并逐步擴大實施裝配式建筑范圍,到2025年底全省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到2030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
2.培育智能建造產業。開展智慧工地建設。穩步推進智慧建造和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建立省級智能建造新技術、新產品創新案例庫,做好創新案例積累;協調建立校企合作渠道,探索基于BIM的智能施工技術、智能建造設備研發生產和應用;選擇重點地區重點項目實施試點,逐步推動BIM技術、物聯網、GIS、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實景三維技術應用,促進建筑業與信息化深度融合。到2025年底,在重點推進地區形成可復制可操作的經驗在全省推廣。到2030年培育3個以上智能建造產業基地,積極融入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加大建筑機器人產品應用。推廣建筑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精細化管理,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下降20%。
3.提升綠色施工水平。持續推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地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創建工作,提升標準化優良等級達標率;嚴格落實國家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淘汰目錄,積極推廣應用新工藝、新工法、新技術、新設備,引導企業研究編制省級工法,創建建筑業十項新技術示范工程;持續開展建筑施工污染防治攻堅戰,建立健全污染防治管控機制,有效治理施工現場揚塵、噪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
4.推進建筑垃圾減量。推廣新型建造方式和新組織模式,發揮建設單位主導作用和設計單位引導作用,促進設計施工深度融合,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垃圾分類收集與存放管理和排放公示等制度,科學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提高施工現場精細化管理水平。統籌臨時設施“永臨結合”和重復利用,引導企業就地處置再利用建筑垃圾,提高終端處置利用效能。到2025年底,建筑垃圾產生量控制在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每萬平方米不高于300噸,裝配式建筑每萬平方米不高于200噸(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
5.推廣使用綠色建材。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購綠色建材機制,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積極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設備耗能,對多臺同類設備實施群控管理。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省住建廳、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1.堅持科學設計理念。加強建筑設計管理,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單體建筑設計形體、色彩、體量、高度等須符合城市設計要求,回歸建筑基本屬性,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和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環保,防止建筑“貪大、媚洋、求怪”。
2.創新工程組織模式。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推廣全過程工程咨詢。強化政策引導,政府投資項目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引導和鼓勵非政府投資項目優先選用。完善工程建設組織形式相關配套制度,發揮工程總承包企業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企業技術和管理優勢,提升工程建設質效。
3.推廣應用BIM技術。推進BIM技術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裝配式建筑中應用,促進建筑設計和施工從二維向三維數字技術轉變,從輔助應用向基礎應用轉型。積極探索基于BIM技術的圖紙審查、招標投標、市場監管、工程檔案資料、交付和運營管理等環節的監管模式。到2025年底,在規模以上工程建設項目上BIM技術應用率達到80%。
4.培育專業作業企業。引導中小型勞務企業向專業作業企業轉型,做專做精細分市場;支持勞務班組或有一定技能和管理經驗的建筑工人成立專業作業企業,培育職業化、專業化、技能化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建立各類建筑產業工人基地,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導的建筑產業工人培訓體系,推動培訓標準化、規范化。(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總工會、省人社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打造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
(一)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有關要求,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執行》,以綠色低碳理念引領縣城高質量發展,提升縣城承載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科學規劃農房建設布局。
1.科學引導鄉村布局。科學合理確定農民居住用房位置、規模和建設標準,營造干凈整潔、舒適宜居、文明有序、特色鮮明的鄉村人居環境。農房和村莊建設選址要安全可靠,避開地勢低洼地段和易發洪澇災害區域。
2.尊重鄉村建設規律。充分尊重鄉村發展規律和農民意愿,科學盤活利用不同類型的閑置農房,對于村莊內連片閑置農房,可打造農村文體廣場、文化書屋、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生活空間,豐富群眾精神生活。
3.統籌鄉村建設內容。開展設計師下鄉活動,做好技術支持。鼓勵在農村危房改造、新(翻)建中推廣應用《龍江民居示范圖集》。
4.優化農房空間布局。農戶申請危房改造后,引導農戶新建住房向基礎條件較好的中心村申請宅基地,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的中心村集中。(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省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
1.加快綠色農房建設。提升農房綠色低碳設計和建造水平,鼓勵農村危房改造新建項目推廣應用《龍江民居示范圖集》,嚴格控制窗墻比,提高農房自然通風,采光和保溫性能,減少農房能源消耗并提升舒適度。
2.轉變農房用能方式。引導農戶推廣太陽能暖房和光伏屋頂,提升改造后農房整體能效。
3.推廣應用節能建材。鼓勵推廣使用綠色建材,因地制宜推廣EPS空腔模塊等新型節能材料。
4.加強農房節能改造。在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同步實施農房節能改造。結合農房節能改造推進清潔取暖,完善農房節能措施。(省住建廳、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林草局、省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
1.推進農村污水處理。因地制宜,推廣小型化、生態化、分散化的污水處理工藝,推行微動力、低能耗、低成本的運行方式。合理確定排放標準,推動農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資源化利用。
2.推動垃圾分類處理。全面推行“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基本治理路徑和“干濕分離+二次分揀”的治理模式,持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穩定運行。降低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和運行成本,建立健全日常運行管護機制,進一步提高治理效能。倡導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從源頭減少農村生活垃圾產生量。(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省鄉村振興局、省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
1.推動光伏系統進村入戶。大力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提供生活熱水,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
2.加快生活用能方式變革。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的應用。推動鄉村進一步提高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制度標準體系。各地要根據社會總體碳排放控制目標要求和產業結構情況,合理確定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控制目標,建立城市、縣城、社區、行政村、住宅開發項目綠色低碳指標體系。完善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設計、施工、運行、評價等標準體系。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建立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標準和名錄。(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綠色低碳發展轉型。以綠色低碳為目標,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發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導、群團帶動、社會參與機制。建立健全“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評估制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試點基礎上逐步增加樣板城市范圍。建立鄉村建設評價機制。建設省級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推動地市數據錄入和平臺共享,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等,推動數字建筑、數字攣生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大力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探索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構建產學研一體化機制。充分發揮哈工大、省寒地院等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創新能力,加強城鄉建設綠色低碳技術創新,依托國家、省各類科技計劃項目,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建設完善黑龍江省科技成果轉化數字化平臺,促進產學研用供需對接及交流合作,滿足企業技術需求,解決技術難題,推動成果轉化落地,促進成果產業化。充分發揮國家和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對綠色低碳技術的支撐作用,培育壯大綠色低碳技術創新企業。鼓勵省內高校增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課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黑龍江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金融財政支持政策。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對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相關工作給予支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在政府采購領域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加強對高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光儲直柔”建筑、既有建筑超低能耗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綠色農房等項目的綠色金融支持。鼓勵開發商投保全裝修住宅質量保險,強化保險支持,發揮綠色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作用。落實國家差別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加快推進供熱計量和按供熱量收費。(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黑龍江省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省稅務局、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國網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省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地政府要認真貫徹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將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工作協調,科學組織制定本地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任務落實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制定責任清單。各級住建、發改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確保高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強化任務落實。各地要按照“四個體系”工作要求,形成任務落實全過程閉環管理,將各項任務落實落細落靠,并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各市(地)住建、發展部門于每年10月底前將當年貫徹落實情況報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開展示范引領。突出海綿城市、綠色社區、綠色建筑、建筑產業現代化、農房節能改造、垃圾分類、園林城市等示范項目綠色導向,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樹立、總結典型做法,注重推廣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相關內容,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
(四)加大培訓宣傳。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城鄉建設領域工作培訓宣傳重要內容,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引導,普及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持續開展好城鄉建設領域“節能宣傳周”活動,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減碳行動,形成社會各界支持、群眾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開展減排自愿承諾,引導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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