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通知,印發《2023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簡稱《任務》)。
《任務》提出,加強新能源發電安全監管。加強風電、光伏、小水電并網安全評價行業標準宣貫執行。研究制定新能源涉網安全監督管理措施和流程。開展小散遠發電企業安全排查專項行動“回頭看”。
加強電網安全風險管控。完善電網運行方式分析制度,形成覆蓋全年、層次清晰、重點突出的電網運行方式分析機制。組織開展電化學儲能、虛擬電廠、分布式光伏等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研究,加強“源網荷儲”安全共治。推進非常規電力系統安全風險管控重點任務落實。
加強施工安全監管和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對全國在建電力建設重點工程(水電、大型火電、抽水蓄能、特高壓工程、大型風電光伏工程)開展“四不兩直”施工安全及質量監督專項督查。做好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電力安全監管機制試點。
開展海上風電施工安全專項監管。編寫海上風電施工安全檢查(督查)事項清單,細化安全監管要求。加強與地方應急、海事、交通運輸等部門的協調溝通,進一步形成監管合力。做好海上風電質監工作。發布《海上風電施工安全和質量監督專項監管情況通報》。
全文如下:
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扎實做好2023年電力安全監管工作,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推動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我局制定了《2023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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