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愛旭股份(SH:600732)發布公告,公司擬以貨幣出資方式參與對青海麗豪的增資,計劃出資3.85億元對價取得青海麗豪2.78%的股權(按增資后模擬,具體以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數據為準)。本次投資不涉及公司向青海麗豪委派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不參與其經營管理。
公告顯示,青海麗豪成立于2021年4月,主要從事高純晶硅等半導體材料的生產工藝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高純度硅料制品,是光伏產業鏈上游企業,也是愛旭股份的供應商之一。青海麗豪計劃分期建設20萬噸高純晶硅項目,目前,一期5萬噸建設項目已于2022年內投產,二期項目已開工建設。值得一提的是,愛旭股份關聯方珠海潤璟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有青海麗豪11.11%的股權。
愛旭股份表示,公司本次投資青海麗豪符合公司戰略發展規劃,有助于加強產業上下游合作,完善供應鏈體系。作為產業鏈上游企業,青海麗豪擁有先進高純晶硅產能,產能規模不斷擴大,與公司能夠形成產業鏈協同,對保障公司上游原材料供應鏈的穩定性具有重要意義。
索比光伏網注意到,進入2022年以來,光伏企業通過股權式戰略聯盟等方式,不斷加強產業鏈協同。例如,TCL中環的控股股東TCL科技與協鑫科技合資共建10萬噸顆粒硅產能;隆基綠能參股通威股份的硅料項目公司,合資共建合計25萬噸多晶硅產能。
此前,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曾于今年8月份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光伏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的通知》,針對光伏行業出現階段性供需錯配、部分供應鏈價格劇烈震蕩等情況,引導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創新。
索比光伏網認為,在“碳中和”目標成為全球性共識、光伏行業市場需求高速增長的背景下,產業鏈上下游通過協同創新,能夠實現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局面。一方面,下游企業能夠保證供應鏈安全,降低經營風險;另一方面,上游企業可以提高對于客戶需求的掌控能力,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并保證出貨量以及產能利用率,提高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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