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進入“十四五”以來,在“雙碳”目標與構建以新能源為主的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下,大基地模式已經成為當下地面光伏電站的主流開發模式。從國家級的第一、二、三批風光大基地到沙戈荒基地再到水風光一體化基地以及采煤沉陷區基地,國家級大基地規劃達到了450GW。
近期,隨著第一批風光大基地的部分項目并網、第二批風光大基地、第二批沙戈荒基地部分項目的獲批以及簽約等,大基地業主也陸續浮出水面。光伏們根據公開信息梳理發現,目前大基地已明確的業主規模已超過150GW。
國家級大基地規劃及業主名單
事實上,盡管風光大基地是“十四五”以及“十五五”的地面電站主要增長點之一,但其具體類型仍要分開來看。此前,曾有央企工作人員表示,國內大基地項目要從幾個不同的維度去看,例如風光大基地項目由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局來推進;沙戈荒大基地由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推進;采煤沉陷區風光基地則由振興司來推進;此外國家能源局則負責推進補充項目。
就風光大基地而言,自去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相關部門多次通報了風光大基地的進展。2月13日,在國家能源局2023年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表示,第一批97.05GW風光大基地已經全部開工、部分建成投產,第二批部分項目陸續開工,第三批風光大基地已經形成項目清單。
光伏們根據已公開信息進行了相關已知大基地項目業主的梳理,第一批風光大基地已知業主規模約70GW,第二批風光大基地已知規劃約33GW,已知業主約19 GW,第二批沙戈荒基地公開獲批信息87GW,已知業主超63GW。
說明:上述數據通過公開信息整理,各企業數據存在未明確項目,具體以企業官方數據為準。此外,大基地存在聯合體業主,本表數據以牽頭企業為主。
通過上表來看,國家能源集團所獲規模已超過40GW,國家電投、華能所獲規模則超過20GW,三峽集團已知規模則近20GW,大唐集團超過10GW,中廣核、京能則均超5GW。
事實上,第一批風光大基地盡管規模較大,但其中存在一定的存量項目。光伏們根據項目清單查詢來看,部分省份申報的大基地項目規模相對分散在多個地區,個別企業單體項目規模僅50MW,且部分項目則在2019、2020年左右完成備案并啟動了一定的前期工作。
第二批大基地項目則相對較為集中,單體規模均超1GW,基地項目更加集約化,第二批大基地項目的申報要求也明確表示,單體規模不得低于1GW。
沙戈荒大基地此前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規劃布局方案》的文件中已經披露了具體規劃。“十四五”期間,將分別在庫布奇、烏蘭布和、騰格里、巴丹吉林四大沙漠規劃約128GW的新能源裝機。
根據公開信息來看,庫布奇沙漠南部、中北部沙漠基地,寧夏騰格里沙漠基地,甘肅巴丹吉林沙漠基地、阿拉善盟千萬千瓦級風光基地、烏蘭布和沙漠基地、青海海南戈壁基地均已獲批并完成相應規劃,更多的沙戈荒基地則仍在陸續申報中。
除上述已經明確的基地外,國家級采煤沉陷區基地也在去年啟動了申報,山西、甘肅均已下發了申報文件。此外,去年3月,國家能源局還啟動了《全國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體化規劃研究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意味著水風光一體化基地項目或已在規劃當中。需要強調的是,去年山東還啟動了海上光伏基地項目,有知情人士表示,后續或將有更多的海上光伏基地將啟動規劃。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相關領導在去年7月舉辦的“加快建設能源強國 全力保障能源安全”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示,下一步將對“十四五”規劃確定的七個陸上新能源基地、兩個水風光一體化基地,還有五個海上風電集群基地印發通知,要求加快編制實施方案,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總體來看,第一、二批風光大基地已經基本完成分配,第三批風光大基地則已經完成申報,青海已經上報10GW,內蒙古則上報了12GW。第二批沙戈荒基地則仍在持續推進過程中,部分項目獲批并完成分配。另外,采煤沉陷區基地也在陸續申報,水風光一體化基地、海上光伏基地則仍在持續推進中。這些國家級基地則意味著“十四五”時期的新能源重點投資方向與熱門開發區域。
風光大基地開發的挑戰與應對
盡管風光大基地總規劃超450GW,而目前為止的開發規模尚未過半,但央國企在大基地項目方面的爭奪卻日益激烈。根據有關資料統計,僅2022年央國企簽約的新能源項目便近200GW,且多以基地化或一體化開發模式為主。
央國企在持續追逐大基地的同時,基地項目開發面對的挑戰也在越來越多,開發難度也在逐漸加大。此前曾有行業專家在參加風光大基地電話會議時表示,“第二批的申報要求明顯更加嚴格,重點就是調峰方面,不僅要消納,還要有調峰、有接入,新能源不能只發電,這就要求很多項目在不具備煤電、水電調峰的情況下要配儲能,而第一批項目大部分是不需要配儲能的。”
這一點在此前印發的《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中也明確提出要加大力度規劃建設以大型風光電基地為基礎、以其周邊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穩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為載體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
這意味著煤電、水電調峰資源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了央國企在大基地項目開發中的一種稀缺性資源,擁有調峰資源成為風電光伏項目重要推進路徑。但并不是所有能源央企都擁有火電以及水電資產,缺少調峰電源的企業,后續或加強對調峰電源的謀劃和獲取,以促進對基地項目資源的獲取。
除消納資調峰資源外,關鍵信息的獲取能力也是大基地開發的重中之重。有知情人士此前曾表示,第一批風光大基地申報的時候有些央企并不知情,大部分支持了火電改造的企業,錯過了該批次申報。
中核戰略規劃研究總院有限公司有關專家也曾表示“央國企搶占風光可開發資源并不意味著所有項目都能落地,很多資源由于距離電網較遠,不具備接入條件而被長期擱置。因此,及時掌握各地電網規劃信息,了解風電光伏開發資源的成熟度,也成為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由于這些具體信息由相關部門掌握且不對外公開,需要企業不斷挖掘獲取路徑,以能夠及時獲取。”
事實上,央國企在大基地項目開發“博弈”過程中涉及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企業指標、政府訴求、生態效應、經濟效應,方方面面都有可能成為項目開發的障礙。但毋庸置疑的是,隨著風光大基地的持續推進與“十四五”時期新能源發展的不斷深入,風光大基地已然成為中短期內的“行業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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